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2025年-2026年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2025年-2026年招标公告




询比价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项目(2025年-2026年)

2.项目编号:202*****0003

二、 采购要求

1.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 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4. 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税金、检测费、设备使用费、人工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不允许对部分站点报价。

5. 报价保证金:无。

6. 允许报价次数:2次。

7. 服务期:2年,每年不少于1期的检测任务。

8. 质保期:无。

9. 期望提交检测报告时间:完成检测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

10. 注册资金:无要求。

11. 上限控制价(不含税价):******.00元。

12. 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13. 服务地址: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21个车站、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23个车站。

三、补充说明

1.本项目如有异议可以在2024年12月10日17:00前提出。

2.比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之一:①公共卫生、消毒卫生、医疗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②室内空气治理、环境治理及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类似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结果确定方式——低价成交。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下或线上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不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总价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4.比价文件包括:

4.1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2);

4.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4.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若有)。

4.4资质要求:

4.4.1比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之一:①公共卫生、消毒卫生、医疗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检验、检测、监测与评价;②室内空气治理、环境治理及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类似范围;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价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等)

4.4.2比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4.4.3比价人拥有专业的检测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关检测技能和资格证书。(填写团队成员检测技能和资格证书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比价人既可通过线下报价,也可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

6.“允许报价次数”指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的填报过程可操作次数,以最终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线下报价以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报价文件为准。

7.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7.1比价文件必须按询比价公告格式填报,否则其报价无效;

7.2通过线下报价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纸质盖章版比价文件;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必须上传加盖公司公章PDF格式比价文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价项目比价;

7.4比价人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价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价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7.5同一比价人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7.6不含税总价高于上限控制价的,其报价无效。

7.7分项报价表中,所有分项报价及总价均必须唯一,否则其报价无效。

7.8未对分项逐项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7.9分项报价表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作为比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评委可以电话要求比价人于30分钟内答复是否接受上述规则,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版确认材料扫描或拍照发至指定邮箱,若不接受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10服务期或其他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比价人提报低于采购要求的,其报价无效。

7.11上传扫描件模糊不清影响评审的,其报价无效。

7.12对未中选人,采购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比价文件。

7.13比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7.14比价人资格和业绩等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8.询比价申请人满足3家及以上的可开展评审。

9.罚则

9.1若比价人未按要求提出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3个月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活动。

9.2 若比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1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项目。

9.3 若比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且存在故意扰乱竞争情况的,3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10. 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8:30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00

11.通过线下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比价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于2024年12月16日15:00-15:30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电话:0771-*******;联系人:罗工,电话:0771-*******;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7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屯里车辆段,邮编:******

五、附件

1.承诺书(格式)

2.分项报价表(格式)

3.技术需求及数量表

4.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项目(2025年-2026年)合同

5.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项目(2025年-2026年)团队成员检测技能和资格证书汇总表

1733377372392.jpg附件1:承诺书.doc

1733377372594.jpg附件2:分项报价表(格式).xlsx

1733377372425.jpg附件3: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项目(2025年-2026年)技术需求及数量表.xlsx

1733377372439.jpg附件4: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项目(2025年-2026年)合同书.docx

1733377372440.jpg附件5: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车站公共区域空气质量检测项目(2025年-2026年)团队成员检测技能和资格证书汇总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区域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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