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项目-征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购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项目-征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公安局购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71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购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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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择优选取5家单位,作为郑州市公安局司法会计鉴定的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各类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3服务要求:参与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业务司法会计鉴定的中介机构,要遵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在司法会计鉴定过程中,对司法会计鉴定单位涉及案件的所有账目和相关资料,均应仔细认真翻阅查看、审计鉴别、去伪存真、履职尽责,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目标完成司法会计鉴定。 5.4服务质量:符合司法会计鉴定标准,满足案件诉讼和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入围数量:5家 5.7服务期限:1年 5.8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成交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并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 5.9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市公安局。 5.10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5.11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5.1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并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 |||||||||||||||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自行获取查阅采购(招标)文件。如有参与意向,可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投标(响应)等相关线上操作。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3.投标文件的上传: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每家入围供应商伍仟元整,由各入围供应商承担。 2.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9db*****-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 |||||||||||||||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 |||||||||||||||
联系人:吕广奇 | |||||||||||||||
联系方式:0371-********、166*****8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 |||||||||||||||
联系人:吴晓芳、史岩、李田田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晓芳、史岩、李田田 | |||||||||||||||
联系方式:0371-******** |
标签: 购买司法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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