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14:25:09
类型:公开招标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本项目: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标人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为保持全行营业、办公场所的正常使用状态,确保房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行集采制度,我部经调研兄弟分行的采购模式,结合发包人自身情况,2025年全行零星维修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开展零星维修工作。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天津分行本部及下辖网点等装饰装修类零星维修、应急抢险维修等服务。零星维修定义为不改变原网点建筑布局及涉及结构改造的小型装修项目。(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服务期:本项目拟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可自动顺延一年,仅限两次顺延。2.4 采购预算: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预估每年75万元。合同周期内预估总金额225万元。
2.5 服务地点:天津分行各营业网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全行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9 投标人不存在任何串通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0 投标人承诺在招投标阶段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1按本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3.12自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在此期间内如投标人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则无论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任何阶段,其资格将被取消,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1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2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应符合、具备下述规定:
3.1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5.2自202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5.3同类业绩要求:
3.15.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2022年至今已竣工零星维修(合同内容包括维修、修缮等相关内容,合同额不低于4万)业绩1个。
3.15.3.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2022年至今银行机构维保框架协议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1个(工、农、中、建、交最少为区级维修范围、其他银行为分行级维修范围)(维修框架协议中内容包括维修、修缮等相关内容,合同额不做限制)。
以上业绩要求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除框架协议外的业绩还需提供竣工证明材料,其中工程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额及签订时间等关键性内容不可遮挡。
3.15.4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产权证明、租房合同)及2022年至今天津地区维修或维保经历,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包含维修、修缮等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竣工证明材料,其中工程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额及签订时间等关键性内容不可遮挡)。
3.15.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诉讼和仲裁情况,作为原告或被告败诉记录少于于2个(含)。此项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3.16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权人身份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确认符合投标资格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05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6: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注册并报名(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报名时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按规定上传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上传方式: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报名。注册和报名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4.2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方式。
发售方式一:线上发售
支付要求:投标人需将标书款通过公司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新开路支行
银行帐号:122*****181060*****018483
注: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
发售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发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发售期最后一日16:30时)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潜在投标人完成现场购买程序后,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还须进行以下操作:
在“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支付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负责人,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马妍、王宇强、刘鹏
联系电话:022-********转801、182*****242、139*****036、186*****956
邮箱: gxzb_tj_zxyh@163.com
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4.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款要求。另:本着自愿投标的原则,凡投标人购标书后不再参与本次投标的,请出具加盖公章的退出函。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1提交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5.2 CFCA电子印章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门户(https://ebid.cfhc.citic)中的《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5.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门户(https://ebid.cfhc.citic)中的《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4 CFCA电子印章绑定:在“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绑定CFCA电子印章,CFCA绑定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
5.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5.7 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转出);
6.3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4 保证金专用账户(仅用于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新开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122*****181060*****018483
注:(1)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XTC-C-******** 投标保证金”。
(2)注意:标书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相同。
7.1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采购平台)为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查看中标通知书等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平台。
7.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5楼
联 系 人:晋玉妹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107室
联 系 人:马妍、王宇强、刘鹏
电 话:022-********转801、182*****242、139*****036、186*****956
电子邮件: gxzb_tj_zxyh@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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