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旅游主题图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旅游主题图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旅游主题图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旅游主题图片拍摄制作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光明街道拟采购光明街道旅游主题图片拍摄制作服务,旨在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运用其专业拍摄与制作能力,全面展示光明街道独特的自然风光、丰富的人文景观及鲜明的旅游特色,进一步提升光明街道的旅游品牌形象。本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拍摄服务标准:

摄影器材租赁:确保使用高质量的摄影器材,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相机、镜头、三脚架、照明设备等,以满足不同场景和光线条件下的拍摄需求。

摄影师人力成本:聘请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摄影师团队,确保拍摄过程中能够捕捉到最具代表性的画面,展现光明街道的独特魅力。

场地协调与拍摄执行:负责协调拍摄所需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风光点、人文景观区、旅游设施等,并确保拍摄过程顺利进行,同时遵守相关场地管理规定。

后期制作服务标准:

图片编辑:对拍摄的图片进行精心挑选和编辑,去除瑕疵,优化构图,提升图片的整体视觉效果。

色彩校正:根据光明街道的旅游特色和品牌形象,对图片进行色彩校正,确保色彩饱满、自然,符合视觉审美要求。

图像合成:在必要时,进行图像合成处理,如添加文字、图标、背景等元素,以增强图片的信息传递和视觉效果,同时确保合成效果自然、和谐。

本项目要求最终提交的30张高质量旅游主题图片均需达到专业级水准,能够充分展示光明街道的旅游特色和品牌形象,为光明街道的旅游宣传和推广提供有力支持。

项目预算金额:*****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党政和人大办宣传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6号光明街道办主楼215

联系人:蓝宇泳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制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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