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顺溪镇农旅融合共富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顺溪镇农旅融合共富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顺溪镇农旅融合共富项目实施计划”(平农发〔2024〕84号)已下达,该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建设项目地点在顺溪镇岭后村、溪北村,计划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6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拨付顺溪镇农旅融合共富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100万元给你镇。
该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6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你镇认真组织,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及时公告资金使用情况,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结算补助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并加强项目后续收益资金管理,及时有效发挥资金绩效。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印发
标签: 农旅融合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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