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平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平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万全镇人民政府: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万全镇和平村来料加工点报团项目”(平农发〔2024〕81号)计划已下达,该项目由万全镇和平村等20个村共同成立的温州盈和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承接建设,计划投资2480万元,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万全镇和平村,计划2026年6月底前建设完成。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1号)文件,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拨付万全镇和平村来料加工点报团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100万元给你镇。

该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1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你镇认真组织,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及时公告资金使用情况,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结算补助资金。万全镇要加强对温州盈和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平阳县20个行政村抱团注册)的资金监管,指导其建立专账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并加强项目后续收益资金管理,及时有效发挥资金绩效。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集体经济 乡村振兴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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