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汉寿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环湖项目增补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度汉寿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环湖项目增补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度汉寿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环湖项目增补工程由常发改招[2014]332号、汉发改招[2014]253号文件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4年度汉寿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环湖项目增补工程 2、招标编号:TRZB-14240 3、建设地点:位于汉寿县境内 4、工程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282.17公顷; 5、工程投资:约677.05万元 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8、工期: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20天(日历日)完工 9、定标方式: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10、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 6 个标段,各标段合理价为:
备注: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以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定金额下浮5%为准(工程量不变)。 二、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以下简称“省土整局”)备案并在省土整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有相关文件被禁止投标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省土整局网站公布的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时,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4、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人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注册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 5、本项目中,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报一次名,不得多报,且报名时不对应具体标段; 6、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所有标段的工程量及工程合理定价(总价和单价)均认可并做出书面承诺; 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预缴履约保证金,且必须在2014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从投标人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本项目托管账户,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中标人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财务手续,该款项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指定账户,未中标的一律按照原提交路径和银行账号返还; (1)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为: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汉寿支行 账 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2014汉寿农村土地整治和环湖增补工程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中标公示期满10天内中标人必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整治机构开设的专门账户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无影响施工的因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天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常德市洞庭西路芙蓉家园A栋8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及清单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须知: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将拟任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培训证进行押证报名;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在册的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国土培训证; ④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⑤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上岗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施工项目部人员近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个人社保证明和个人二代身份证(本项目施工项目部人员从报名到开标必须一致,不得更换);⑥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最近6个月的缴纳个人社保证明);⑦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预缴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⑧法人承诺函(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请准备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名单报送给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由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单位和拟任项目经理的信誉、资质与实力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6、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的在册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参加开标仪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公布。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52*****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西路芙蓉家园A栋809室 联 系 人:张恂 郑明 谢丹 传 真:0736—******* 附表一: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汉寿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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