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度消防用车维保服务项目

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度消防用车维保服务项目

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度消防用车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4-SY23-FW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度消防用车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大连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度消防用车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度消防用车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工程费用约为113万元/年度,资金来源为大连石化公司维修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成功后与中标方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甲方如因搬迁、停产等原因导致业务暂停,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特别约定: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经明确告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甲方搬迁、停产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特殊情形,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一旦发生上述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特殊情形时,本合同将被提前解除,发生此种合同提前解除情形时,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双方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甲方除需向乙方结算支付合同解除前已经产生的合同约定费用之外,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备件采购成本支出、设备租赁费用、人员聘用及解聘等乙方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

2.3实施地点:

2.3.1保运及微小故障维修项目:大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

2.3.2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固定维修场所

甲方厂内牌照车辆由乙方负责送修、送回,乙方承担全部人工、运输费、燃油费、装卸费及包装费(如有);

甲方社会牌照车辆由乙方负责送修、送回,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人工、运输费、燃油费、装卸费及包装费(如有),甲方仅承担车辆驾驶人员产生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固定维修点变更,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大连石化公司33台消防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故障维修,对供气车、干粉消防车的无缝气瓶、高压气管等设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不含单价超过1万元的材料费,此部分材料费另上合同按实结算。单价超过一万元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一)内材料按照中标人提报的折扣率据实结算,材料品质不得低于被替换材料。超出清单范围的1万元以上材料、清单范围内1万元以上材料累计金额达到25万元以上或者清单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外1万元以上材料累计合计金额等达到25万元以上,均需经甲方审计部审定后方可结算。

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车辆停运,按照该车辆原值占比、剩余时长,从合同总额中按比例扣除。

具体工作内容:

1)消防车辆底盘二级保养一次,上装消防系统保养一次,举高臂架液压系统保养,装备器材保养一次,每周对消防车辆常规巡检一次;车辆底盘二级保养包括更换发动机油、三滤,更换变速箱油,更换桥油,四轮保养,底盘润滑,更换尿素滤芯和干燥塔,车辆常规检查等;上装消防系统保养包括水泵保养,取力器保养,消防炮保养,真空泵保养,上装设备润滑,车载装备器材保养以及车辆消防系统常规检查等;举高臂架液压系统保养包括更换液压油,更换液压滤芯,臂架润滑,回转系统保养,应急系统保养,上装控制系统检查测试等。二级保养结束,出具诊断及维护保养报告。日常维修项目,配合甲方进行故障诊断和过程资料收集。

2)车辆维修后,由中标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以下检验:检测供气车、干粉消防车和干粉水联用消防车的无缝气瓶、高压气管、减压阀、安全阀等,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2025年本项检测服务费用预估为约8万元)。

3)在消防支队灭火作战时派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到作战现场提供战勤保障。

2.6 报价形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单位:元,含税,保留整数位。

2.7 最高招标限价:113万元,高于投标限价废标。

2.8技术标准和要求

2.8.1技术标准符合

JT/T816-2011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GB/T5624-2005 《汽车维修术语》

GB/T*****.1-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维修企业》

GB/T*****.2-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维修企业户》

GB/T*****-2016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7956-2014 《消防车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

GB6245-1998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的相关要求,车辆维修出厂后必须保证维修后的车辆达到国家维修车辆技术规范要求,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2.8.2技术要求

2.8.2.1 投标人需承诺,所有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均采用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的原厂配件,品质不得低于被替换材料,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8.2.2 投标人需承诺,全年每天24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救援必须有时效性,避免发生安全和堵塞交通的风险。

2.8.2.3 投标人需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中修及以上维修项目应尽最大限度满足工期要求,否则应提前告知修车单位。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

小修(专项修理)是指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办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主要包括例行保养,刹车不灵,离合器片损坏,雨刷器损坏,车灯发暗,电瓶亏电,空调异味,不制冷,手刹不灵,后视镜损坏,车窗损坏等。本项目特指单次维修中配件费用合计5000元以内的消防车辆维修项目。

2.8.2.4 投标人需承诺,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

2.8.2.5 投标人需承诺,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2016)》等标准规范要求,各标准有冲突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维修项目质保期按照《辽宁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8.2.6 投标人需承诺,保证甲方送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完整,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挪用,不做与维修项目无关的运行,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中明确标注为汽车维修一类资质。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2 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2.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评审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竞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3 保运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保证有三名保运人员(电工1名,汽车维修工2名)对标的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定期日常巡检,频次为每周一次,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以甲方门禁系统为准。提供保运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汽车维修工从业资格证书及编号,投标后如有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以同等资质人员予以替换,否则视为违约。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确定建立或租赁固定工厂(场所)的意向。该工厂应距离大连石化公司正门周边30km 以内,具备相应的维修设备(至少包含举升机、故障诊断设备、喷烤漆设备、车身整形设备等),维修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m2,且要满足消防车能顺利进出。中标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固定工厂(场所)的投运。如果实际投运的固定工厂(场所)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不符,则视为违约。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18时至 2024年12月10日24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尹刚

联系人:李梦文、李双辰

电话:

0411-********

电话: 0411-********

024-********

电子邮件:yingang_dl@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 syzb05@cnpc.com.cn

sylsc@cnpc.com.cn

2024年11月29日


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用车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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