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05

项目概况

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根据“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对我县建成区及产业园进行“五管一廊”编制工作,项目来源以供水、供暖、燃气、污水处理厂等企业需求为主,并结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需求及住建局、数据服务中心等行业部门要求进行编制。项目编制内容需满足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法库县总体发展规划,满足发改委编制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

★2、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分析法库县城市基本情况、地下管网和管廊综合现状、问题和需求分析、建设改造目标、建设布局方案、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探索法库县未来5年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近期建设改造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提出《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报告编制付合同额30%,完成上报付合同额30%,通过上级部门审核付合同额40%。

★5、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至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E区7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锁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填写报价。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klzbgs@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司沈阳富海澜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设施建设 地下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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