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长丰县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长丰县图片处理专项服务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对外公开招标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TPCL********

2.项目名称:长丰县图片处理专项服务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中标人,在长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监督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密协议,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及AI筛选软件(中标人提供),负责对长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管辖范围内指定的非现场执法系统所摄录的交通违法图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进行审查筛选,确保违法图片筛选准确性和时效性,并根据长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需求出具分析报告等材料。

4.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8日 下午17:00点截止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交管大队

7.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投标报名须携带资料:

8.1意向企业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提交营业执照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书等。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应装订成册。

8.2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盖章后密封。

9.中标方式:有效低价

二、发包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

三、发包控制价:2.04元/套。(1、本项目按照综合单价(元/套)报价,每套合格图片服务费不得高于2.04元,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期间的一切费用。2、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综合单价作为后期据实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29.8万元。)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度考核,单价计费,据实核算。

五、期限要求:1年。

六、质量要求:合格(详见采购需求)。

七、中标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和县公管局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联系人及电话:警官139*****987

采购需求.docx

长丰县公安局

2024年1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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