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四轮电瓶车(电动车)招标公告
执法四轮电瓶车(电动车)招标公告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四轮电瓶车(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四轮电瓶车(电动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ZBBCG2016货字81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执法四轮电瓶车(电动车)2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8号);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6)报价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2016年8月~2016年10月(含)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必须提供);(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8号)报名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交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报名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七、询价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8时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琅东支行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11月25日10时3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评标室(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星河巷80号
联系人:周玉成 联系电话: ****-*******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8号
项目负责人:吴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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