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山矿氧气、乙炔公开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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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山矿氧气、乙炔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九里山矿“氧气、乙炔”项目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九里山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氧气、乙炔2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明细见物资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2供应商应就本次采购物料清单中所有物资给予应答,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矿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支付)。

3.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4.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4.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4.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4.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4.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非生产厂家报价时需注明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贵单位型号与本规格型号不一致的,请备注贵单位规格型号必须满足我方技术要求规定的参数。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涉及煤安证件的关键产品必须提供煤安证件、防爆证等证件,请在报名时一并上传,需要煤安证、防爆证等而未提供者,不予报名审核。

3.9若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期限内未能与我方签订合同,或贵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除投标保证金沉淀外,我公司未来一年内公开询价采购同类产品时将不再允许贵公司参与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4.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5.商务条款

5.1、合同类型:本次采购,所有物资均为合同期限为一年的代储代销采购。

5.2、合同期限及交货期:壹年;买受方如有供货需求,出卖方需7天内送货到买受人或指定地点(合同期限及供货期以本条商务条款规定为准)。

5.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入库。每次结算,出卖人按买受人实际出库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按资金预算批复情况分期承兑付款。

5.4、报价规则:报价人需对本询价单内所有物资进行报价,只对部分物资报价视为弃权;所采购物资的质量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5.5、产品授权:如果本询价单内的物资,其生产厂家对销售有授权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应落实并提供厂家授权。

5.6、该标段物资基本信息表:需下载《该标段拟供应物资基本信息表》附件并完整填写后,电子版随报名资料一同上传,供应商必须逐条注明该标段所有物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及质保期,标注要规范,不要用简称(土产类等特殊物资,无法标注生产厂家、型号或质保期的,需注明并说明情况)。保质期必须等于或高于国家、行业标准。

5.7、交货地址及运输规则:交货地址为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陆村(九里山矿);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5.8、含税价小数点取舍规则:核价按照供应商所报含税单价进行核价,此报价小数点后为四位小数,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对此四位含税价小数部分有效位数进行取舍说明。若无说明,将按以下方式进行位数截取:报价十元以上的,不进位取整(即小数部分舍去);报价一元至九元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不进位);报价为一元以下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不进位)

5.9、中标服务费的收取:对中标单位按合同总金额的1%收取中标服务费(代储代销合同按500元/标段收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七日内缴纳。

6.合同授予

6.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6.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事项

6.1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2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7.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开标

9.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九里山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91-*******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九里山矿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陆村

技术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8*****835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91-*******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九里山矿招标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河南,焦作市,马村区,焦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乙炔 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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