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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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000G24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3)36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31号批准,施工图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161号批复完成,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投资及富锦市人民政府筹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富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自国道京抚公路K1887+481处(大榆树镇东侧),自西向东沿旧路布线,经沙岗村,在向阳川北侧上跨哈同高速、向哈铁路,经丰太村、永福村、龙富村,下穿建虎高速,继续沿旧路布线,经二龙山镇西、北边缘,止于国道京抚公路K1919+583处(哈同高速二龙山收费站连接线路口处),全长 29.967 公里。全线设置桥梁113.88米/3座(其中,改线新建中桥44.04米/1座,利用中桥69.84 米/2 座),涵洞 27 道(含利用13道),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新建主线上跨哈同高速1处,完全利用主线上跨向哈铁路1处, 完全利用主线下穿建虎高速1处),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19处,养护道班1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汽车停靠站5处(10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路面结构形式:一般路段结构为上面层:5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厘米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20厘米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32厘米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功能层:20厘米级配碎石(中湿段设置)。

2.2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

2.3招标范围:设置一个总监办,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等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即JL1监理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位置

工作内容

控制价

JL1

黑龙江省富锦市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办下设监理组,负责所辖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环保及绿化、交通工程及服务设施和管理养护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以及试验检测等服务

376万元

2.5监理服务期:共计6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月 3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责任缺陷期 2年;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及服务期按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2.6质量要求: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房建工程: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含)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29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新建、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累计完成不少于58km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新建、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注:①上述施工监理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的施工监理,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按2倍里程折算二级公路里程。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及“黑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及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并提供查询截图,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连续缴费凭证(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2、试验室主任,1人。满足下列要求:

持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公路、材料、桥梁三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连续缴费凭证(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持有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连续缴费凭证(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1.4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8)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9)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在其资质承包范围内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5.5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佳木斯政府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4-*******

招 标 人:富锦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富锦市中央大街461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4-*******

招标代理:黑龙江华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

联 系 人:胥晓娟

电 话:131*****728

电子邮箱:superzuo@yeah.net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理 改扩建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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