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小湘镇松树窝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成品库气膜仓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小湘镇松树窝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成品库气膜仓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小湘镇松树窝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成品库气膜仓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小湘镇松树窝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成品库气膜仓施工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气膜仓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检测、后期运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如下: (1)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发动机、鼓风机、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 (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膜系统、钢索系统(含预埋件)、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照明系统、 新风换气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控制系统、安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部分。 (3)检测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的气膜仓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工作; (4)竣工资料和验收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及外部验收的相关工作; (5)技术服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后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工作以及运行期间提供到场技术服务; (6)后期运维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气膜仓投入使用后全生命周期内运行(不含电费)、维修的材料费用、施工费用、维修费用、人员出差等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7)发包人指派完成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建设期结束后,承包人负责进行完工清场、撤退人员和设备、拆除临时工程和场地平整。 2.3 基建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工期顺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合同段)。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100%合格,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工地指定地点。 2.7环保目标: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被环保等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事件及处罚事件。 2.8安全目标:无主要责任事故,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不发生同责及以上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火险;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中国钢结构协会认定的膜结构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专项设计、制作、安装壹级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 3.2财务要求:要求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自 2021年 7月 1日至今以来具有面积 2 万平米及以上矿山气膜仓建设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及1.4.4项规定的情形。 (5)其他:\/。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工程专业及等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担任过类似气膜仓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其他: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3.5.3安全负责人: (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其他: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3.5.4其他人员要求:\/。 3.6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2-06 09:00至2024-12-23 23:59。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2-13 09:00。招标人将于2024-12-17 00: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2-24 09:0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 唐先生 ,手机号码: 133*****529 。 5.3.3不要求递交样品等。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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