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桅营十一组整治村工程招标公告
赵桅营十一组整治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
第 号
项目批文号 | 玉红发改综合[2015] 249号 | ||||||||
建 设 单 位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居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 程 名 称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赵桅营十一组整治村工程 | ||||||||
招 标 类 别 | 施工 | 工程性质 | 新建 | 工程规模 | 文化活动场所、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污水处理(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 程 地 址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 □否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22日8时30分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28日17时30分 | ||||||||
报 名 地 点 | 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工商局对面三楼) | ||||||||
联 系 人 | 黄莹 | 联系电话 |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 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且法人签字的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申请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一家法人及资质只接受一次申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9:30分 | ||||||||
备 注 |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王棋社区自筹。 | ||||||||
工程详细信息 | 文化活动场所、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污水处理(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为90天(日历天数)。 | ||||||||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招投标管理部门意见 |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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