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遴选项目

对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遴选项目

一、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未成立满3年的,提供自经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参选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前一天的任意时间。参选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6.参选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废物类别包括: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

7.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上述全部一般资格要求;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

二、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书格式不限,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事项及相关事宜)、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逾期报名将被拒绝。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到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后勤科。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报名及响应文件联系人:后勤科王老师。********

1.遴选小组成员:运营管理科、院办、审计科、财务科、工会、设备科、后勤科;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第三会议室;
4.遴选时由遴选小组成员与单一参选人分别进行一轮商务洽谈。洽谈中,遴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采购有关的其它参选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5.本项目为二次报价。
五、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参选人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竞标处理,该参选人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洽谈参选人家数: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不符合国家及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报价高于遴选文件载明的预算控制价的;

4.响应文件未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参选人有串通竞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七、采购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转运并无害化处置采购方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即: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每天对院内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转运。

(二)服务范围:贵州省骨科医院

(三)服务质量标准:转运处置单位负责转运及处置的整个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服务要求:

1.转运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完备的医疗废物转移包装运输方案、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转运处置单位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转运,做好防止医疗废物在转运过程中流失、泄露、扩散等污染防治工作;

3.转运处置单位负责每天转运采购方院内产生的全部医疗废弃物,日产日清,无积压,保障采购方的应急转运需求;若产生积压,转运单位必须及时增派车辆转运;

4.转运处置单位负责提供采购方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周转的垃圾桶,并负责周转桶完好、清洁、消毒工作;

5.转运处置单位根据采购方医疗废物量为采购方提供医疗废物暂存专用桶和专用医疗废物垃圾袋,该桶只供在暂存间储存医疗废物使用,并根据报废情况收旧换新;

6.转运处置单位的转运车辆进入医院内部,须遵守医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该项目不允许转包;

8.所有处置流程符合生态环境部门法律法规参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的有关定义。

八、预算:33.2880元万元/年。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在服务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要求服务,采购方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服务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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