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专用灵敏度试块、机车样板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专用灵敏度试块、机车样板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专用灵敏度试块、机车样板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TYW-*******)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专用灵敏度试块、机车样板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铁印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现急需采购专用灵敏度试块、机车样板轮用于科研项目研发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铁印务有限公司现急需采购专用灵敏度试块、机车样板轮用于科研项目研发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提供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近期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5.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近3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意1年的合同业绩(合同影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近3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意1年的合同业绩(合同影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三)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四)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委托生产加工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或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3)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说明:1-12、16(2)(3)(5)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 16:41至2024年12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14:00,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环科中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环科中路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 0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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