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肉类、水产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副食品肉类、水产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标段一)
二、项目编号:2024-JLNWTZ-W1001(01)
三、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编号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1标段 | 肉类、水产类 | 2024-JLNWTZ-W1001(01) | 1200.00 |
说明: 1.投标人须报优惠率,报价须包含所有产品,报价优惠率原则上大于云南省楚雄市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价格的10%,但不得超过25%,即10%<优惠率≤25%,否则为无效投标; 2.采购内容: 标段1:肉类,水产类,所有产品的采购种类及采购总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采购品类、数量、金额、占比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4.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分为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对以上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
配送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楚雄市、景洪市指定地点,多点位同时供应,并伴随保障。
供货时间:每天供应1次,每日9:00之前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执行任务期间,确因配送点位分散路途较远可推迟到9:30前)。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供应过程中与上级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冲突或面临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随时无条件终止供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标行为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形严肃处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在履约过程中不同标段中标供应商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应主动报告且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由相应标段预中标供应商按排名接替供应)。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
1.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注: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与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或代理授权以及合作生产厂商的相关证书。
2.在采购单位驻地(昆明、楚雄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若暂时在采购单位驻地(昆明、楚雄市)不具备承担本次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的,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相关场所的建立,满足承担本次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视为不满足能力条件。
(七)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已被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友邻及上级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同一供应商连续供应通常不超过2年(现供应商目前已供应1.1至2年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九)投标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12月1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3)《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资格证明(加盖鲜章);(4)生产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加盖鲜章);(5)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函、《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
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qq.com">**********@qq.com。
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报名现场(云南省楚雄市)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官渡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官渡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
联 系 人:刘助理、郑主任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11-******
项目监督人:杨干事
联系电话:132*****388
2024年12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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