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二机关大楼及各中心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石二机关大楼及各中心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石二机关大楼及各中心物业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2025年石二机关大楼及各中心物业管理

预算编号: 0625-********, 0625-********, 0625-********

预算金额(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机关大楼及城市综合管理中心保洁(购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街道机关大楼位于武定路139号,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870平方米。
机关大楼1-5楼及事务受理中心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内、外玻璃、不锈钢)、地面、大理石墙面、餐厅、茶水间、卫生间、健身房、浴室、办公室、会议室、电梯、消防梯、天棚、屋顶绿化、天沟、外围及垃圾分类等保洁。
城市综合管理中心位于大田路551号,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646.12平方米。1-4楼所有公共区域(包括所有内玻璃)、大厅、餐厅、茶水间、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浴室、更衣室、消防梯、机房、电脑设备、电梯、消防梯、外围及垃圾分类等保洁。

标项二

包名称: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购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石门二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部公共服务区域以及活动场地的日常保安、保洁服务,使社区居民在文化活动中心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标项三

包名称:机关大楼及各中心安保服务(购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街道机关大楼及事务受理中心(武定路139号)、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大田路551号)、企业服务中心(慈溪路211号)、阳光之家(新闸路945号),门岗值勤、安全巡视、监控守护、停车安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3.3相关包件需提供有效证明:
包件2:物业项目需持有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证明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提供该证明材料;
包件3:保安项目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2.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定路139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大为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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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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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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