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招标公告
门窗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采购人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基地项目Ⅰ标段门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基地项目Ⅰ标段门窗采购二、项目编号:GXRZ[2016] -(33)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五象粮油食品加工仓储基地项目1标段门窗制作、安装。具体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表为准。五、交货期:门窗制造安装调试总工期 150天(开始时间以收到招标人指令为准)六、交货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北面、那马大道西面(采购人指定地点)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门窗的制造(或销售)、安装内容,门窗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粮食机械设备招标入围项目,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家或厂家2、我国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是获得我国具备资质单位批准认可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国外进口产品应提供有原产地证书、委托代理进口协议、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等;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1项金额在150万元以上门窗项目的案例(近三年是指2013年11月1日至今),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作为证明材料;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有效原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八、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工作日)。2.发售地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3号4楼(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面))。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交至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称: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用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基建户),账号:****************23。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3号4楼(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面),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三、业务咨询:采购人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钟健梅;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人: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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