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辉交采2024DCS134号

2、项目名称: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元

最高限价:******.5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

******.58

******.58

******.58

5、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期间须满足资质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如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证明,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供应商-《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4.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网上质询或网上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质询或网上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质询或网上报价轮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或系统设定确定,报价总轮次不少于三轮。

5.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辉县市苏门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扈天砾

联系电话:186*****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18号

联系人:郝非凡

联系电话:15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非凡

联系电话:150*****512

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 日

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2/05 16:35:55

我要投标 自查表.pdf 文件,辉县市刘店干河堤防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1.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刘店干河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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