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外媒体合作项目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医院对外媒体合作项目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对外媒体合作项目

2.采购预算(元):40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须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报名联系电话:0769-********

报名联系人:许先生

六、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采购人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外媒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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