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高质量项目评审入库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高质量项目评审入库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高质量项目评审入库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D(2024)160CG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质量项目评审入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质量项目评审入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 9 号 );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应通过专用制作软件直接打印,确保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西安市政府7号楼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1201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话:029-********
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标签: 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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