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12月16日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咸阳市-2024-*****
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软件运维服务 | 遥感运维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 | 1,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4)《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52号)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本次采购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6日 至 2024年12月12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 16 日13时30 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12 月16日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2、办理CA认证: 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磋商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及后续磋商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供应商须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站(简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ggzy.xianyang.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SXSZF);提示: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限内登录陕西省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SXSZF版本)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7、本次公告发布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8、其他事项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防治中心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知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西里路以西陕西华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六楼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话:029-********
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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