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采购单警装备项目采购公告

增加采购单警装备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佛山市公安局增加采购单警装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增加采购单警装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sgan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1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289,100.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1

  佛山市公安局增加采购单警装备项目

  1

  项

  ¥289,1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30 日历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响应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至2024年 12 月 12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大厦17层A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带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自备U 盘):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 报名费:200元(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 12 月 16 日下午14:30至15:00止(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4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佛山市公安局网:http://fsga.foshan.gov.cn/fsga_new/xxgk/cgxx/cggg/index.html

  六、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1、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在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却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到场投标,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757-********

  发布人:佛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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