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二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二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二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二期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我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目二期技术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为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二期项目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包括院内HIS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改造技术服务、院内HIS线上医保对接技术服务、院内PACS系统新增设备对接技术服务、银医接口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技术服务,包括院内HIS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改造、院内HIS线上医保对接、院内PACS系统新增设备对接、银医接口、网络信息等技术服务。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服务区域 | 功能实现时限要求 |
1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一汽总院智慧医疗合作二期技术服务项目 | / | / | 长春地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各功能模块上线运行,并同时满足相关业务要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
1.2.3质保期:自项目实施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提供2名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询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获取询比文件。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电子版询比文件与纸质书面询比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为李晶晶,联系电话131*****213,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李晶晶
电 话:185*****720
电子邮件: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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