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供货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供货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AHQS-2024-120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阜阳市
一、采购条件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万元,共分为1个包。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AHQS-2024-1202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240万元
4、采购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阜阳市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采购内容为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拟入围两家供应商。
5、服务期:一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别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5.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具有食堂食材采购内容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5.2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阜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或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
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8:30至2024年12月09日17:30
2、获取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复印件(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领取登记表)按顺序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缴费凭证发送至**********@qq.com,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送达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01室)
(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邮寄送达。本项目响应文件接受邮寄送达(送达时间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供应商代表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01室)(腾讯会议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二)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将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人民路269号
联 系 人:廉经理
电 话:055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 系 人:姚工、徐工
邮 箱:**********@qq.com
附件1、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领取文件人员姓名 |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领取时间 |
磋商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领取登记表按顺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缴费凭证)。购买磋商文件费请以支付宝转账方式转入(洪**:199*****843)安徽求是指定支付宝账户(转账时请在“备注”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 购 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
4 | 磋商范围 | 详见第三章 |
5 | 包段划分及概况 |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别 |
6 | 供应商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
8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240万元。响应文件中的首次单项报价高于最高单项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封装在正本内,磋商后不退)响应文件尽量简明扼要,无需附与本次磋商无关且未要求的其他内容,文件必须附页码,只接受A4大小的版本,不接受活页装订。 |
10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电汇;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磋商保证金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备注栏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关键字“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保证金”,未交纳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账户退回;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账户退回。 |
12 | 评审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的65%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报价中,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
14 | 磋商注意事项 |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方式,腾讯会议相关信息开标前发送至各供应商预留的邮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开启摄像头和话筒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15 | 其他 | 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由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以及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而造成失误,将由供应商承担其风险。 2.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采购人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前附表矛盾的,以前附表为准。
二、磋商须知(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1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候选供应商。
2、磋商范围
2.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其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为其承担任何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5.2除5.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领取图纸的应当清点,有残缺或少页等问题的应当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连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采购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及构成
8.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8.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磋商报价一览表
(4)技术规范书响应/差异表
(5)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6)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
(8)服务方案及承诺
(9)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11)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9.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规定。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本须知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0、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组成
10.1供应商必须提交其有相关资格、业绩、信誉材料,以证明其具有磋商资格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份,其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供应商按顺序装订):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5.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具有食堂食材采购内容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5.2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阜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或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
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字、盖章规定
1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修改处应加盖公章。
11.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1.3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本一份。并在每份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1.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1.5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理解认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标记
12.l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入两个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应提供U盘,含全部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内容,U盘应与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12.2外层的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
(4)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12.3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递交时间和地址递交。
1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中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14、磋商报价
14.1见第三章磋商范围及要求详细规定。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2/3,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16.2磋商一般采用每次一家,每家两轮方式进行。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报价轮次可增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前,磋商小组告知供应商报价轮次安排。
17、评标过程的保密
17.1评标会议开始后,直至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8、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19.1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由磋商小组负责。
19.2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9.3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就供应商的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磋商将被拒绝。
19.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重大偏离和保留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的初步审查合格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6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署或未加盖印鉴;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响应文件实质内容被证明弄虚作假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未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的;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
20、响应文件澄清及计算错误的修正
20.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1、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1.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1.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1.3磋商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4评审方法和标准。
21.4.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续章节。
21.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21.6如经第两次公告磋商应答人仍不足四家的,按以下情况处理:只有三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应答仅有三家的,进行不足四家的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及中选原则不变;只有两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应答仅有两家的,采购人可根据响应情况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组织采购。
(六)合同的授予
22、合同授予标准
22.1合同价款为成交价。
22.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22.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该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经项目磋商小组研究决定后,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3、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1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5、最终解释权
25.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章 磋商范围(技术规范书)一、磋商范围
本次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提供本次磋商所需服务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阜阳市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采购内容为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拟入围两家供应商,采购预算24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1.1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240万元;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服务期:1年。
(二) 服务内容
1.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点前将食材送到邮储银行阜阳市分行职工食堂。且能够及时响应临时供货需求(1个小时内供货)。
2.供应商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阜阳市重要民生商品批发价格监测周报表 https://www.fy.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652e4ee288*****1488b4569.html最新公布的货物均价为基数,供应商报价为其折扣率,不得高于100%;未公示的货物,以永辉、合家福两家超市的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为基数,供应商报价为其折扣率,不得高于100%。报价中应包含所需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税金、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税率。磋商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一律“四舍五入”。
(三)安全卫生及环保
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阜阳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绿色环保、食品安全的要求,并能提供正规采购渠道的验证资料;
3.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食材进货、运输流程、仓储、包装、卫生消毒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
(四)质量标准
1.要求达到质量等级:合格标准。中标人配送给采购人的食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材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2.中标人供应商品,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中标人应于采购人采购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⑤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⑥超过保质期限的。
4.中标人须确保所提供的品牌货物均为正品,不存在贴牌、随意包装等现象。
5.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
6.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7.蔬菜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②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农药等有害物质的残留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③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8.肉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②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③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④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⑤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无化冻现象。
⑥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⑦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⑧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9.水果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②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留存。
③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④采购人采购的水果种类以苹果、梨子、香蕉、橙子等时令水果为主,以下列举部分水果的收货标准。
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而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
梨子: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而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重身结实,味道爽甜。
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炳完整,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橙子: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蔦。
10.牛奶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满足采购人牛奶、酸奶等乳制品(品牌:伊利、蒙牛)供应要求,必须是原厂家生产正宗的定型包装产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剩余保质期至少要在保质期限70%以上。(例如保质期20天,剩余保质期要在14天以上)
11.应急服务: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灵活机动配货需求,供货高效及时且质量好。
(五)包装及运输
1.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初加工、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其须具备健康证,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六)退换货
1.包装产品,采购人需要退换货时,采购人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予配合。
2.因供应商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应给与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①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月该类供应食品货款10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采购人还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和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申诉抗辩权。
③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七)结算要求
1.若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人,在供应过程中,以成交人的投标折扣率为执行标准。
2.根据评审结果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中选人拟承担年度采购总额的55%,排名第二的中选人拟承担年度采购总额的45%,若中选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酌情调整分配份额。
3.结算公式:结算价格=供货当时采购人采集市场价(本商超对外销售价格(不含特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合同格式,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全称):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 肉类、水产、蔬菜类、蛋类、水果、奶制品等食材 ,乙方负责提供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材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安全标准及甲方具体要求,数量以甲方发送的订单为准。供货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第二条 价格
2.1 本合同价格包括:
(1) 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货物和其配套的运输、安装服务的费用。
(2)在保修期内的维护、维修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抽样检测等需要,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补货及检测样品领回所发生的物流费等相关费用。
(4)乙方将货物及其配套安装服务销售给甲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5)与货物运输、仓储等相关的所有保险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2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采购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3.1 选择下列2种方式中的第 种进行履约保证。
(1)本合同不设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该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支付
4.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价款 元整(¥ ),税款元整(¥ ),详见附件1合同价格表。
4.2 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4.2.1 第一笔付款:
甲方在全部货物到货并初验符合要求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以甲方为抬头、以乙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2)甲方代表签署的“收货收据”正本一份和“货物初验合格证书”正本一份。
(3)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一份。
(4)由生产厂商及乙方签发的详细装箱单并注明项目地点名及每项目地点总箱数以及具体数量证明书,原件一份。
(5)由生产厂商签发的质量证明书,原件一份。
4.2.2 第二笔付款
甲方在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经过检测确认符合要求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以甲方为抬头、以乙方为销货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2)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签署的“货物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一份。
(3)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正本一份。
4.3 乙方承诺其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4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20日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日期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20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5 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纳税人类型:
4.6 乙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五条 发货和运输
5.1 货物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后 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调配、补货、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应在发货前24小时联系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
5.2 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甲方。
5.3 货物运输、存储期间的损耗及实际安装的计量损耗由乙方承担。
5.4 如乙方出售的货物为在途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后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
6.1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为乙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交付与验收
7.1 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货物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配套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7.2 甲方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2.1 乙方发货前,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货,乙方应为甲方检验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
7.2.2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7.3 双方根据第7.2条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及甲方检测人员等提供其所需要的检验设施、设备及相应协助,包括由于抽样检测需要乙方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进行补货和检测样品的领回,乙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因此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
7.4 当乙方所供货物运抵现场并全部安装完毕后,须由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已获甲方认可的,由乙方提交的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对货物成品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后应签署验收意见。
7.5 乙方须提供货物大样图,在甲方对所提供货物大样图进行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供货。
7.6 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7.7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向甲方支付由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8 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
7.9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并应提供相关证明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货物及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乙方还应依法配合甲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7.10 乙方应按照交易习惯或甲方要求向甲方交付与标的物相关的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书、使用说明、原产地证明文件、质量保证书等。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8.2 甲方应及时验收货物,并配合乙方正常的安装、送货。
8.3 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均归甲方所有,包括法定孳息及自然孳息。
8.4 乙方保证其对提供的货物具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且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
8.5 乙方应保证标的物所有权可以无瑕疵的转移至甲方,并根据需要配合甲方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
8.6 若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获悉侵权指控后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获悉侵权指控并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派代表参加诉讼,对甲方的应诉进行支持与协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赔偿等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被法律文书认定侵权时,乙方应免费提供替代服务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九条 免费更换和保修
9.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 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9.2 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9.3 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按照成本价格进行货物的修理和维护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9.4 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为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后24小时之内,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处,并在4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
9.5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货物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证实货物的材料、设计、工艺或安装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或者未达到环保要求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并有权提出索赔。该索赔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的限制。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者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对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9.7 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技术指标进行抽查检测,如发现乙方货物质量、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收取违约金后,继续向乙方追偿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部分的赔偿金。
10.2 如乙方违背投标文件承诺及本合同的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投标项目转给他人或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 无论乙方存在何种违约行为,只要按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均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缴相应的违约金。
10.4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10.5 甲乙双方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有关的其他责任:
(1)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相关要求的。
(2)乙方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0.6 乙方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
(2)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
(3)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的不当行为。
如乙方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续签协议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乙方不当行为对甲方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不同年限的全面业务禁入措施。
10.7 甲方有权监管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确保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监控、检查,有权进行指导和提出意见;甲方有权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差错要求整改及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专业人员等。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内部、外部审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提供的服务过程、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监督、检查、监控的内容及频次见技术规范应答书)。
10.8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合同所安排的监督与检查(具体监督检查内容及频次见技术规范应答书)。对甲方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及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乙方须遵守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制度或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10.9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造成甲方发生损失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乙方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或服务等项目的采购活动。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10.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 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1.3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保密
12.1 本合同所称涉密信息为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获取或者知悉的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
(2)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
(3)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
(4)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
(5)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
(6)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12.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双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涉密资料,同时双方应组织与本合同相关的员工签署安全保密承诺书,保证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并与其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3 双方有义务对涉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涉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何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12.4 双方应就涉密信息资料、数据的交接签订书面清单。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任何一方应当在本合同(或合作)终止后最多 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者按照对方要求的方式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何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12.5 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中国大陆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或受中国大陆以外(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主体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12.6 上述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任何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12.7 任何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时间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因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瘟疫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因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13.2 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在事件发生5日内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并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解除
14.1 合同变更
14.1.1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1.2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合同的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部分技术或业务要求;
(2)货物交货或包装的方法;
(3)变更乙方提供的服务。
14.1.3 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相应增加或减少,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总价或交货时间可进行公平的调整,该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
14.1.4 乙方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若合同总价需增加或交付时间需延长,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之日起三十天内提出,逾期视为未提出要求并同意继续按照未经调整的合同总价或交付时间履行。
14.2 合同解除
14.2.1 在对因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如发生下述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和/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甲方确认乙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行为。此处“不正当竞争”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而谎报事实。
(3)甲方发现乙方有破产或被解散的可能,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解除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4.2.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解除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替代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替代货物而产生的超过合同金额的所有费用,且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未被终止的义务。
第十五条 通知
15.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如下地址:
甲方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乙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15.2 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
16.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4 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16.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与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之前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文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16.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变更服务项目,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单位公章的通信业务登记表,该通信业务登记表经乙方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6.7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16.8 附件列表
附件3 保密协议(样本)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名盖章页,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应我方要求对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民事责任等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不构成格式合同。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3:保密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就 项目(下称“项目”)事宜开展合作,双方针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对方保密信息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接受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甲方(“透露方”)获得的甲方通过口头、书面文件、磁记录、光学记录,电子记录及其他方式披露的在披露时为“保密”的信息。其中,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发现、发明、开发,包括对未成功的方法的掌握;
1.2 科学(工程)信息,包括包含于专利申请中的信息,例如:研究发现、材料、过程、仪器与设备的设计、工程辅助性工具、安装手册、计算机软件、架构和逻辑。“软件”是指任何有意义的、可执行的或人类可读形式的计算机程序或储存于计算机系统的数据数值,无论其存在于源代码或者目标代码中,亦无论其以何种形式或者介质记录;
1.3 科技管理信息,例如:建议、计划、设计、图纸、样品等技术文档,对部件、系统执行目标和标准的开发及对开发领域的分析;
1.4 商业和市场信息,以及有关法律事务的信息,例如:建议、风险投资的计划、财务数据、会计账簿、市场研究、建设计划、营销策略以及渠道、与第三方签署的商业合同以及合同所涉及的信息及函电、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的信息、未公开的新产品、战略计划、现存及计划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客户网络结构和设计、客户的专有信息及保密信息;
1.5 人事信息,例如:工资以及福利制度、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图、各项人事制度、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工作评价在内的员工档案信息;
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先声明属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其他内容;
1.7 签署人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三方或客户洽谈或实施项目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或客户的商业或技术信息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客户保密、专有或非公开的信息;
1.8 基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邮政金融计算机系统中有关客户、机构、产品、交易流水等各类基础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和测试数据,同时还包括:涉及各计算机系统的所有样本数据信息、所有数据模型资料和相关数据结构说明资料。
本条款上述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签署人均具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2)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3)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透露方以外的渠道获取的信息;(4)不是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成为公开信息的内容;(5)透露方向无需承担保密责任的第三方泄露的信息。
第二条 接受方明确透露方所披露的文件和信息均为透露方或第三方所有,透露方或第三方拥有以上文件和信息的知识产权。接受方承认透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或)一切有关的权利,接受方应当考虑透露方的利益对该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第三条 接受方承认并同意,透露方向接受方披露、提供本协议所列举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透露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透露方向接受方披露、提供本协议所列举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透露方授予接受方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亦不构成透露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使用第三方许可透露方使用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
第四条 接受方从透露方处所接收的文件,接受方明确对这些文件只有临时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
第五条 接受方承诺仅为与透露方开展的合作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第六条 接受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透露方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也不得在未得到透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将所掌握的保密信息擅自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七条 未经透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本数据、数据模型以及数据结构等信息资料),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接受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第八条 接受方承诺对透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泄密后的违约责任),对泄密人员追究违约责任。接受方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透露方同意接受方有权向其职员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透露或使其职员接触保密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中的任何部分,范围是这些职员应是在透露方与接受方开展合作期间必须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前提是接受方向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
接受方保证与参与本项目的职员签订书面协议,以要求该方在保密期限内(不管是否离职)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如接受方未采取上述措施给透露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方承诺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保密信息,并保证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
第十条 如遇中国境内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提供或披露涉及透露方的涉密信息(包括接收方工作成果等),接收方将如实向对方解释说明情况,并第一时间告知透露方,在征得透露方书面同意后提供,配合透露方采取措施,将披露的信息限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程度;如遇向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港澳台)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外国企业、政府、国际组织、法律机构或监管机构)等批露,接收方将第一时间告知透露方,配合邮储银行采取措施,提供涉密信息前需征得透露方书面同意,履行相应批准手续;需经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审查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必须在获得批准后提供。
第十一条 接受方承诺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履行完成后,应及时将所使用的保密信息交回透露方或按透露方要求予以销毁,不得私自保留、下载或转移。
第十二条 透露方保留在合同(或合作)终止或透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或要求接受方销毁透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权利。当透露方要求接受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有形载体。
第十三条 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伍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如因乙方违反保密要求导致甲方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切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方负担。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除法院另有判决或裁定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并据其解释。
第十八条 接受方保证与参与本项目的雇员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雇员签订书面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调整的,乙方承诺自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遵照执行;如遇邮储银行各项制度关于保密的规定进行调整,乙方承诺从甲方将相关要求告知乙方之日即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21.1 本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若第一条规定的保密信息转为国家秘密的,乙方同意配合邮储银行履行一切必要措施及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及邮储银行制度中关于国家秘密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另行签署关于国家秘密的保密协议。
21.2 协议效力不以项目结束而终止,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自透露方初始提供之日起,保密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方持 1 份,其中甲方保密部门存档一份;乙方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经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无论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标识、编号、水印、提示等,均不构成甲方格式条款。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3,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章规定的办法,对各供应商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审查,评标程序如下:
2.1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不再进入以下详细评审,且无成交资格;
符合性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磋商响应函、承诺函及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3 | 响应文件格式 | 主要内容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4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
5 | 供应商资格相关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6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
7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了承诺书。 |
9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备注 | 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2.2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委打分、计算磋商供应商得分均取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
满分100分,其中磋商报价总得分30分,技术得分60分
1.磋商报价评审(分值30分)
类别 | 评分标准 |
价格分 (30分) | ①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各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为有效报价Pi。 ②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值”和“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90%”两数值较高者为评审基准价P基准; ③磋商报价得分=(P基准/Pi)×30; ④以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⑤最终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P基准的得满分30分; ⑥低于控制价90%的磋商报价不参与基准值计算。 |
注:①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若大写与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不一致的,则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④供应商报价如有漏项,则要求该供应商当场对漏项项目进行报价,如不能当场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⑤若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了磋商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若供应商磋商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会作重点评审,应否决所有磋商。
2.技术资信评审(分值7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 | 评审标准 |
1 | 企业综合实力 | 15分 | 1、纳税信用等级(3分) 供应商具有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B级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磋商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国家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结果(须显示网址)截图/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影印件(磋商文件中须提供查询网页链接供现场核验),未提供不得分。 |
2、体系认证(3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包含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网址)证书在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或发证机构获国家认监委认证证明材料。 | |||
3、根据供应商或其所属公司在阜阳市市范围有可使用的商超门店的得3分。提供门店实体照片和门店详细地址。 | |||
4、根据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服务场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在职人员等情况进行横向对比,综合打分(6分): 组织机构健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拥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能提供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人员管理办法等,依据提供相应的资料酌情打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 | 类似业绩 | 25分 | 1、供应商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每具有1个单项100万元以上(含)食堂或食材供货内容的供货业绩得4分,最多得20分。 2、以上业绩服务对象为政府单位、国有企业的供货业绩每个另加1分,最高得5分。 注: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含封面、首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同一服务主体(甲方)不同年度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
3 | 技术方案 | 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品质管理、数量及食材种类管理、计划及时间管理、安全管理、资金控制、人员配备、其他承诺等)综合评审。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4分;一般得3-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拟投入车辆情况 | 5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配送专用车辆、相关硬件设备的种类、性能、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评审。优秀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 注:1、配送专用车辆、相关硬件设备的种类多、性能好、使用年限短为“优秀”;配送专用车辆、相关硬件设备的种类合适、性能一般、使用年限中等为“一般”;配送专用车辆、相关硬件设备的种类少、性能差、使用年限长为“差”。 2、截止至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使用年限:5年以内(含5年)为优秀,5-10年(含10年)为一般,10年以上为差。 3、响应文件中提供配送专用车辆及相关硬件设备清单、图片等(加盖供应商公章)。 4、响应文件中提供配送专用车辆及相关硬件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提供配送专用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租赁设备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相应项不计分 |
5 | 食品安全保障 | 8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货物(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等)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等证明材料综合评审,优秀的得6-8分、一般的得4-5分、差的得1-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6 | 应急方案 | 7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堂食材供货服务应急方案综合评审。优秀的得6-7分、一般的得4-5分、差的得1-分。 |
注:1、上述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2、上述评审标准及本文件中所述的“近三年”是指2021年12月1日至今,其他依此类推。 3、评委打分、计算磋商响应供应商得分均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磋商小组意见汇总,形成排名顺序;
3)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签字,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会议决策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供应商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确定。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最终报价得分。其中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每家供应商的技术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评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排名出现并列时以报价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排名并列且磋商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供应商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中选,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报价一览表
四、技术规范书响应/差异表
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七、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
八、服务方案及承诺
九、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十一、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评审索引目录(请各供应商对应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采购要求及详细评审表填写评审内容及具体页码)
内容 | 详细信息 | 对应页码 | 备注 | |
符合性评审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PXXX | |
磋商响应函、承诺函及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详细 评审 | 企业综合实力 | 1、供应商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得3分,B级,得1分,其余或未提供不得分。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PXXXX | ||
................ | ................ |
未提供评审目录索引的,标书制作评审中将予以扣分,且评审专家因无评审目录造成未发现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而未给予正确评分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磋商响应函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作为供应商并经正式授权的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如下内容: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磋商报价一览表
(4)技术规范书响应/差异表
(5)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6)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
(8)服务方案及承诺 供应商资格、业绩、信誉证明文件
(9)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11)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宣布同意如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贵方 (项目名称) 的 (包***) 磋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并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条款。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五)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1)你方保留更改本项目范围的权利。
(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任何迟到的申请。
(3)你方保留直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签署合同前,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磋商资格或不予签发成交通知书或不予授予合同等方面的权利,对你方造成损失的,我方依法予以赔偿。
(4)你方保留直至签发成交通知书、签署合同前,由于我方磋商主体或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磋商时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磋商资格或不予签发成交通知书或不予授予合同权利。
(5)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交并实施相关项目,委托方可以从我方拟派人员中指定或要求我方提供更好的人员。
(六)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 代表姓名: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 (供应商负责人、职务)是 (单位名称)的负责人,现代表本单位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的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授权。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印刷体或签字):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供应商名称(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三、磋商报价一览表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AHQS-2024-1202 |
供应商全称 | |
折扣率 (含税) | % |
税率 | % |
服务期限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地点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付款方式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 |
注:1、供应商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fgw.fy.gov.cn/)阜阳市重要民生商品批发价格监测周报表每月公布的货物均价为基数,供应商报价为其折扣,不得高于100%;未公示的货物,以阜阳市本地2家大型商超(永辉、合家福)的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为基数,供应商报价为其折扣,不得高于100%。对供应的物品种类等进行折扣如打95折,就填写为95.00%。
2、报价中应包含所需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税金、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税率。价格评分以折扣计算,对供应的物品种类等进行折扣如打95折,就填写为95.00%。
3、以上磋商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磋商报价书(□第 轮报价/□最终报价)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食堂食材供货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AHQS-2024-1202 |
供应商全称 | |
折扣率 (含税) | % |
税率 | % |
服务期限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地点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付款方式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 |
注:1、供应商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fgw.fy.gov.cn/)阜阳市重要民生商品批发价格监测周报表每月公布的货物均价为基数,供应商报价为其折扣,不得高于100%;未公示的货物,以阜阳市本地2家大型商超(万家福超市、华联超市)的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为基数,供应商报价为其折扣,不得高于100%。
2、报价中应包含所需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税金、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税率。磋商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一律“四舍五入”。如:A食材的均价为20元/斤,若供应商报价为95%,则A食材结算价为20元/斤×95%=19元/斤。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四、技术规范书响应/差异表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差异说明 |
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要求 | 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 | ||
注:本表包括所有的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响应及差异。未说明的事项视同完全响应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 [供应商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 【XX职务:XX[姓名]、xxxxxx[身份证号码],[从职位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编制要求: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示的其他主要人员。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供应商的上级单位,被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供应商的下级单位。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六、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如磋商文件未作本地化服务要求,不需此件)
供应商全称 | ||||
本地化服务 形式 |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 在本地注册成立 □ 其他: | |||
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 | ||||
本地化服务地点及联系方式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 |||
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 ||||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 |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七、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格式响应供应商自行确定)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5.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具有食堂食材采购内容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5.2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阜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或在本地具有分公司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的,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
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磋商公告、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一)响应资格承诺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我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我公司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未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我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服务内容及服务满足本项目招标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二)服务承诺函(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具备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并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标,能够为本项目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截图示例: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八、服务方案及承诺
(格式响应供应商自行确定)
九、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
(格式响应供应商自行确定)
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如未提供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廉洁承诺书
(候选服务供应商适用)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采购项目的候选供应商,服务商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服务商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或磋商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十一、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投标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采购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供应商,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采购人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廉经理
电 话:0558-*******
标签: 分行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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