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办理公开信
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办理公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冬春季节天干气燥,生产销售进入旺季,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火灾事故易发。加之今年连续发生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等,暴露出部分业主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申报事项缺乏了解,教训极为深刻。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申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特就宝安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办理相关问题温馨提醒如下:
一、申报事项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具有一定建筑体量和特定使用功能的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其他建设工程需申报消防验收备案,特殊建设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的分类详见附件1。具体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模板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搜索“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等具体业务后选择深圳市宝安区,即可查阅相关流程及资料,并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操作详见附件2)。
二、办理费用
我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市民朋友在办理过程中有疑虑,欢迎拨打咨询热线与我局确认(0755-********,服务时间:9:00-12:00,14:00-18:00),请勿轻信任何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
三、办理时限及结果查询
由于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需对设计图纸、项目现场进行消防技术合规性审查,专业性强、技术面广,根据住建部《暂行规定》明确,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的法定办结时限为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优化审批服务、响应企业群众需求,通过全面精简流程、提质增效,目前我区对消防审验业务承诺办结时限已提速压缩至8个工作日。
业务办理完成后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预留的联系电话号码),可凭借受理回证等材料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获取业务办理结果文书。办理结果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在网站“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消防”模块可直接查询(操作详见附件2)。
四、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含业主、经营方)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应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及《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可登录住建部官网查询下载),并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严厉打击“未审先建”、“未验先用”、“降低标准或违反强制性条款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我局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业务咨询方式
(一)办事咨询:涉及业务申报流程、申请材料方面问题,欢迎市民朋友前往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业务窗口现场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窗口1-5号窗)或直接拨打咨询热线(同上);
(二)技术咨询:涉及消防设计验收标准规范等技术咨询问题可由建设单位(含业主、经营方等)会同设计单位携带图纸资料及问题清单前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由技术人员现场答疑(预约电话:设计审查0755-********、验收及备案0755-********;受理时间:9:00-12:00,14:0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
六、社会监督
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燃”。我局设有社会监督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发现的消防审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如市民朋友们有任何举报线索、投诉意见或工作建议,欢迎拨打:0755-********,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查处。
城市的平安稳定需要我们共同守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参与监督,切实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浓厚的“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社会氛围,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宝安!
附件:
1.特殊建设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的分类
2.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申报及办理结果查询示例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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