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奖惩案例招标公告
联合奖惩案例招标公告
全文共计863字,预计阅读时间 3 分钟
案例名称:丰镇市嘉鑫硅锰合金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案
一、奖惩依据
处罚(罚则):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惩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一般失信信息主体,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四)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惩戒(公示):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二款“以普通程序做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该公司处罚信息涉及环保领域,分局已于2024年4月2日对该公司处罚信息进行归集,在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年,目前处于公示期。
二、奖惩的主体要办的事由
该公司办理排污许可变更,将企业实际建设兰炭烘干工序2个排放口,筛分工序一个排放口重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分局环评审批科工作人员要求企业提供丰镇市嘉鑫硅锰合金有限公司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若无严重失信行为,告知企业准备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变更排污许可证所需材料(承诺书、变更申请表、排口规范化说明、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嘉鑫公司重点管理,终审在市局)上传市局排污许可管理平台。
三、奖惩的结果
依据2024年执法工作安排,针对2023年-2024年受到环保处罚企业开展“信用抽查,事后监管”专项检查。将时间段内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目前专项检查已完成,7月份已抽查第一轮。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