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环保合规化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环保合规化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关于选聘环保合规化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12-05 浏览次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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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规范、准确地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与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减少环境影响,现拟通过公开比选聘用环保合规化管理机构为公司提环境监测与出具自行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与提交、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环保咨询与建议、配合迎检、环保税计算、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延续等服务,现将选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环保合规化管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等和服务对象《排污许可证》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环境监测与出具自行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与提交、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环保咨询与建议、配合迎检、环保税计算、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延续等服务:

1.监测报告

1.1废气监测

1.1.1监测点位与污染物种类:在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1)、抛丸废气排放口(DA002、DA003)监测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测点、在厂界下风向设置3个测点,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1.1.2监测方法与频次: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除另有说明外,均采用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测定方法:苯、甲苯、二甲苯采用《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584 2010代替GB/T *****-93);挥发性有机物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颗粒物在有组织排放口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厂界颗粒物采用《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995),具体以服务对象《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为准。

监测频次:喷漆废气排放口和抛丸废气排放口的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为1次/年;厂界废气的挥发性有机物为1次/半年,颗粒物为1次/半年。

1.2废水监测

1.2.1监测点位与污染物种类:对生活废水排放口(DW001)监测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对雨水排放口(DW002)监测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1.2.2监测方法与频次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混合采样至少3个混合样。

测定方法:pH值采用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6920-1986);悬浮物采用水质悬浮物的测定法(GB*****-1989);五日生化需氧量采用水质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 86-2002);化学需氧量在生活废水排放口采用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雨水排放口采用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散分光光度法(HJ/T 399 200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采用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流动注射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总氮采用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05);氨氮采用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总磷采用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989);动植物油采用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 2018),具体以服务对象《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为准。

监测频次:生活废水排放口的各项指标为1次/年,雨水排放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为1次/月。

1.3 噪声监测

1.3.1监测点位与时段:在厂界四周监测噪声。分为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同时关注偶发噪声情况。

1.3.2监测方法与频次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具体以服务对象《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为准。

监测频次: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均为1次/季度。

1.4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服务对象《排污许可证》要求为服务对象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方案和环境监测报告需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上进行上传、填报、提交,保证完成率100%,并对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2.1管理台账服务:按照HJ 944标准要求制定环境管理台账,按照HJ 1259标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根据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2.2异常情况处理: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如实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2.3编制提交执行报告: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执行(守法)报告”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并公开。

3.其他服务

3.1检测报告编制与解读:

检测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来自各类检测设备、实验分析以及现场监测所获取的原始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分类、筛选、剔除异常值等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报告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格式规范与编制:依据自行监测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报告的结构与格式。包括封面、目录、前言、检测项目及方法、检测结果与分析、结论与建议、附录等部分。在内容编写上,以清晰、简洁、准确的语言描述检测目的、范围、过程以及结果数据,使用图表(如柱状图、折线图、饼图等)、表格等直观形式展示复杂数据,增强报告的可读性。

结果分析与解读: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检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分析数据的变化趋势、相关性、异常波动原因等,结合相关法规政策、行业标准以及实际应用场景,对检测结果的意义和影响进行解读,为委托方提供明确的结论和针对性的建议。

报告审核与修订:在报告初步编制完成后,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审核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逻辑连贯性、格式规范性、结论合理性等方面。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3.2环保咨询与建议:根据监测结果,为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单位提供环保法规政策咨询,针对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单位优化环境管理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环境绩效。

3.3迎检服务: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3.4环保税计算:为服务单位提供环保税计算。

应税污染物种类确定:协助企业识别其所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具体的应税污染物种类

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数据,如原材料使用量、能源消耗数据、生产工艺参数、污染物监测数据等,对这些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后续的核算提供基础支持。

核算方法选择与应用: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生产工艺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选择合适的环保税核算方法,如实测法、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等,并准确应用这些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应纳税额.

纳税申报与报表编制:依据核算结果,为企业编制环保税纳税申报表,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协助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工作,避免因逾期申报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政策咨询与解读:为企业提供环保税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读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要求,确保企业在环保税核算和申报过程中始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降低税务成本。

3.5排污许可证相关服务:配合服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等工作。

(二)服务质量及要求: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并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对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服务对象的排污在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限值以下;保证在服务期间,因服务单位业务失误导致的环保税计算失误为0,环境保护违法事件为0,环境保护污染事故为0,环境保护信访、投诉事件为0。

(三)其他要求:

服务期间,如发生环境投诉事件,必须保证环境投诉事件处置率达100%。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要求: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资质要求:属于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3.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项目团队要求:拥有固定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组织的环境监测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具备与所从事的环境监测业务相适应的能力和条件(监测、采样、分析等专业设备、设施);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具有钢结构行业环境监测的相关工作业绩。

5.企业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违约记录。

(二)服务费用:

本次费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询价了解,确定项目的拦标价为3.3万元人民币,由报名机构按包干价报价填报,报价包含环境监测与出具自行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与提交、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环保咨询与建议、配合迎检、环保税计算、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延续等服务一切费用。

(三)服务要求:

1.时限要求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并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作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着手开展体系认证服务相关事宜。

2.质量要求:中选机构的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招聘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并对整个体系认证流程进行跟踪反馈。

四、比选文件

参选比选机构所需提供相关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认证机构批准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构简介;

(六)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等;

(七)服务方案、承诺及报价:

1. 主要服务项目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按服务对象《排污许可证》规定、监测频次要求落实有组织/无组织环境监测,出具、填报、提交月、季、年监测报告和执行报告,配合完善管理台账记录、环保税计算、迎检、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延续,提供有关环保咨询与建议等;

2. 服务报价(按环境监测与出具自行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与提交、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环保咨询与建议、配合迎检、环保税计算、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延续单列费用,加盖公章)。

(八)其他荣誉证书及服务证明材料等。

注: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

五、评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按照相关流程组织内部评审,对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选机构:

通过审查的服务机构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综合比选确定候选服务机构(不超过三家)。若通过审查的服务机构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详情参见附件

六、比选后工作

中选结果于比选会当日公布,并在公布3日无异议后,由比选人以电话通知服务机构。如发现中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在比选有效期内确定比选排序在其后一位的单位为中选者。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fzjt.com/)。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17:00(周末除外)。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名资料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进厂东路现代绿色装配式产业园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340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报名机构仅可提交一次报名资料,不得补充或修改报名资料,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参与报名。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

(二)公司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成交方,成交方应当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协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公司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

(四)公司与成交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评标办法


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环保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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