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公开遴选新闻媒体二次开展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信息发布的公告
关于2024年度公开遴选新闻媒体二次开展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信息发布的公告
为进一步宣传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阵地”、亲商安商的“展示窗”,让更多经营主体和办事群众了解政策、看到成效和变化。我局拟聚焦全省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改革成效、典型案例,选取兼有新闻传播和高端智库优势的媒体单位,开展亮点挖掘、展示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机构。
一、委托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2024年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典型案例信息发布项目。
三、项目内容
参与遴选的承办机构需按要求通过点题调研、咨询辅导和信息发布等全方位综合信息服务,充分挖掘、总结吉林省营商环境优秀做法和亮点工作,补短板、锻长板,为进一步优化吉林省营商环境献言建策,助力吉林省营商环境水平迈向新阶段。典型案例信息发布主要内容:一是问题导向、争创先进。基于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吉林省全域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找出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国际先进城市做法,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以重点问题的攻坚突破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优化。二是树优立范、推广经验。聚焦营商环境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吉林省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和提炼形成的典型经验,通过新闻媒体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充分发挥吉林省营商环境优良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吉林省营商环境美誉度,不断增强吉林省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三是多种方式,正向宣传。根据国家、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以及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调研并量身形成《吉林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专刊》,总结吉林省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新闻媒体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发布,以信息流展示推广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
四、项目实施时间
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信息发布要求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项目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六、承办机构相关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开展信息发布活动的相应认证资质;
3.具有稳定的专业智库研究和信息发布队伍,团队中须配备新闻媒体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
4.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制度;
5.具有省级及以上层面相关营商环境调查研究和信息发布的工作经验;
6.不接受二次转包或服务外包,一经发现,终止合作并追偿损失;
7.入选机构提供委托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8.本次遴选不受申报单位名额和比例限制;
9.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1.机构简介,主要是机构组成,工作人员、专家构成等信息;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职从事典型案例信息发布业务的专家(研究员)和技术人员名册;
4.近三年承担的典型案例信息发布项目完成情况,需提供项目的委托合同(或委托函)、实施方案等证明材料;
5.最近一次纳税及社保凭证;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
7.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8.真实性承诺书;
9.政府信息保密承诺书;
10.系统的、符合实际的典型案例信息发布实施方案;
11.申报机构联系方式。
八、遴选方式
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送(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1205室(信封注明“2024年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典型案例信息发布项目”,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采用综合评定方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家承办机构,并签订正式合同。
联 系 人:黄 烁
联系电话:130*****560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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