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集成及导控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总体集成及导控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总体集成及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4-JT01-F2209) 我单位拟对总体集成及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总体集成及裁决评估系统拓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4-JT01-F2209 三、 公示时限: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四、 项目概况:
五、 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特定资格: 通过装备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资质认证或通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认证(业务种类为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军队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本项目仅公布部分参数,详细内容请联系负责人线下领取。 (三)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2。 六、 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开标2次,均因现场无供应商投标而流标。经再次开展市场调研及深入技术咨询,仅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且有意向参与建设。依据政府采购法、军队物资服务需求管理办法,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项目。 八、 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3。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且能够提供上述产品,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站反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黄先生(166*****021); 王先生(193*****992)。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日期: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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