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道路口路面修复工程沥青混合料成品采购明标抽签公告

国省道路口路面修复工程沥青混合料成品采购明标抽签公告

主要情况

招标名称

国省道路口路面修复工程沥青混合料成品采购

招标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经办人

劳先生

拟实施时间

2024年12月-2025年1月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限价

AC-13C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467.82元/吨;AC-20C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343.07元/吨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国省道路口路面修复工程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内国省道上,主要修复国省道路部分平交路口及G324的沧江跨线桥上、下行引道位置出现较严重的车辙、麻面等病害。修复工程包含鹭湖平交口、人和立交桥底、对川平交口、禄堂平交口、金科红绿灯口、明城平交口3个、周田高速口、云勇公路平交口、更楼白宅线平交口端斗线平交口、巨泉平交口、香山平交口、海天隧道顶平交口、杨梅益达平交口、沧江跨线桥等共17个位置及石水村道。该项目主要任务:为17个平交路口沥青路面车辙麻面病害挖补、石水村道沥青罩面,然后恢复和完善标线标牌等交安设施以及提升检查井。

2.项目所需采购材料如下:①AC-13C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成品约采购2100吨,招标单价为¥467.82元/吨,金额约¥******元;②AC-20C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成品约采购2400吨,招标单价为¥343.07元/吨,金额约¥******元。全部材料合计约¥*******元。

二、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三、服务内容

为区公路养护中心供应AC-13C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成品约2100吨,供应AC-20C高模量改性沥青混合料成品约2400吨,以上材料最终按实际到场合格材料结算。

三、质量要求: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发包方质量要求(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每批次进场前需取样经发包方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

四、服务期要求

由签订采购合同起50个日历天。

五、发包方式

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六、费用估算

估算价约¥*******元,合同价含税金,不含运输等费用。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进行计算。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支付10万元作为采购预付款;

2.工程交工验收且结算通过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50%;

3.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不计息支付结算价25%,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不计息付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4.投标人须在佛山市高明区范围内具有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2000型以上)及生产场地。

九、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吊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

十二、报名地点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区公路养护中心机安室。

十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胶装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4.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5.提供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设备图片和型号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在佛山市高明区内生产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生产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十四、抽签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下午15:30 (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十五、抽签地点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合和大道区公路养护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六、其他要求说明

1.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公路养护中心开展的后续2次投标资格并报备上级部门,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5日 监督投诉电话:******** ********

附件1: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混合料 修复工程 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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