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井财采〔2024〕93号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井财采〔2024〕93号

井研县水务局:

我局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1*****230*****)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整改:

请你单位梳理问题原因,加强管理,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加强对专职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井研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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