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漏项设备
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漏项设备
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漏项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漏项设备,招标人为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漏项设备;
1.2项目编号:华伦竞谈-2024-01号;
1.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4预算金额:*******.00元;
1.5供货期:7日历天;
1.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0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周口市旭日华庭18号楼七楼报名;招标文件现场购买,500元/包,售后不退。
3.3报名时项目负责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和证明材料,如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并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周口市黄河东路与工农路交汇处东北雁栖湖假日酒店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尉氏县
联 系 人: 王威
电 话:150*****629
代理机构: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文昌大道苏荷公寓七号楼1002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9*****771
监督单位: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38*****983
2024年1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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