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17: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1室。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工05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东嶂0571-******** | ||
附件: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F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预算金额:1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允许进口 | 备注 |
1 | 大数据平台应用系统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 1 | 项 | 102 | 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1室。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联系方式:周工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吴东嶂0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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