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豫中南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豫中南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源汇区豫中南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已由漯河市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源发改【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招标人为漯河融投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豫中南智慧物流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陈村
2.3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8㎡(约140亩),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智慧恒温冷库、普通冷库、常温仓储、分拣包装车间、农副产品交易用房、农副产品初加工(中央厨房)、检测试验综合楼、特色产品展销及功能用房、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配套建设临时堆场、道路、停车场、绿地、充电桩等基础设施。
2.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包括工程各阶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物资采购供应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含配合办理审图等)、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审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6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合格要求。
2.7 工 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60日历天,施工阶段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
3.1.3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注: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3.1.4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但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和盖章。
(3)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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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12-0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12-26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12-26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融投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95-*******
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号
联 系 人: 丁晶晶 刘帅 黄卓
联系电话:132*****369 155*****525 150*****262
监督单位:漯河市源汇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5—*******
标签: 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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