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社会工程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租赁社会工程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租赁社会工程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200*****
项目名称:租赁社会工程用车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24
最高限价:58.24
采购需求:租赁社会工程用车,其中租赁SUV车14 辆,皮卡车2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车辆交付采购人,服务期限: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06至2024-12-12,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2.监督部门:保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电子邮箱:bdzfcggg@sina.com。 3.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文件,不收费。 4.质疑提出渠道和方式:采购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光华,电话0312-*******;采购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樊易03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保定市恒源路88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西二环和泰富润商务中心1号楼1707室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易
电话:0312-*******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用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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