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
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
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
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
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
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
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
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
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
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
采购单位(盖章)
2024年月
s是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价格分(2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上述“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上述“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
项目技术方案(50分)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0分) | 供应商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完备规范的得10分;一般的得7分;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提供制度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技术方案(50分) | 质量控制方案(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评估人员、器材、质量保障等方面),结合供应商对本次工伤预防培训考核评估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强的得15分;方案较满足采购需求,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项目技术方案(50分) | 评估方案(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动态监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方案、所运用的动态监测与数据统计技术方法或模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得15分;方案较满足采购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项目技术方案(50分) | 服务承诺(10分) | 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效、进度安排、工作职责、服务质量等作出书面承诺。服务承诺科学合理,时效性、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服务承诺比较科学合理,时效性、针对性比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服务承诺科学性、时效性及针对性一般,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人员配备(15分)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拟派团队负责人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评价师的得2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截止至2024年11月)每满1年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本项目团队中每有一名成员具有安全生产和心理咨询的相关从业资质或具有安全生产现场审核、咨询辅导和指导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企业业绩(15分) | 供应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开展过安全生产培训或评估工作的,每提供一个案例证明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合计 | 100分 |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项目服务期限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服务范围、服务地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服务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文件 | | |
约定事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
备注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 | | | | | |
2 | 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 | | |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6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9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 2024年12月16日。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
联系人:缪晓华
联系方式:05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 1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供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报价表
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考核评估服务的人工费、设备费、专家费(如有)、评估报告制作费、耗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2.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13.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3.1 对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所需案例的简介;
13.3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4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5.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 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结果公布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投标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
18.2 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8.3 如果投标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8.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2.投标人参加磋商
2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3.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3.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3.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3.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24.评审程序、内容
24.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2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4.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4.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考核评估服务的人工费、设备费、专家费(如有)、评估报告制作费、耗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24.6 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4.7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25.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5.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涉及)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3)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11)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5.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6.确定成交单位
26.1磋商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6.2如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26.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质疑处理
27.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领取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7.2质疑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盖公章(原件),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7.4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8.中标通知书
28.l 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28.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l成交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9.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
29.4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服务的追加、调减
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0.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0.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采购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服务的添购合同。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采购人: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缪晓华, 联系电话:0513-
********。
2、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有投诉,可与如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4112918。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发挥考核评估机构在工伤预防培训工作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伤预防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二、服务范围
对2024年度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工作过程进行监督评估考核。2024年度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共分为两大类,供应商需对全部类别培训的开展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考核。培训类型及场次为(最终场次以实际为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线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课程,54学时(小时)其中线下30学时(小时)、线上24学时(小时),共1174人预计15场。
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1.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课程,16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其中包含线上2学时,共84人预计1场。
2.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一线班组长课程,20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其中包含线上2学时、实操5学时,共105人预计1场。
三、服务地点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地点:如东县洋口镇;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地点:如东县城。具体服务地点同培训地点。
四、项目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结束。
五、服务内容
1.课程内容评估。对各类线下培训的所有课程内容进行评估,每节课到场专家不得少于2人,每个课程旁听次数不少于2次,旁听时间不得低于该课程的一半课时。对课程的师资力量、课程内容进行评估,制作相关评估资料,形成相关台账。同时需对线上课程的参与人数进行核实,对课程内容进行评估,并制作评估资料。
2.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抽查培训现场,抽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对培训人员的人数、讲师及培训人员的考勤、课程内容、学员笔记、课堂纪律进行抽查,并拍照留存做好相关台账。抽查次数需大于培训总场数的50%,每类培训场次抽查次数不低于同类培训场次20%。
3.制作《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并抽选部分培训人员填写,形成汇总表。其中服务范围里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及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的第1类课程的抽选人员不低于各类培训人数的6%,服务范围里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的第2类课程的抽选人员不低于15%。
4.期终评估
(1)检查培训机构的培训档案材料是否完成(包括培训通知、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课件、考试试卷等)。
(2)结合日常抽查、课程评估等资料,出具项目专项考核评估报告。
六、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两类进行分项报价,根据最终成交的分项价格签订合同。
2、付款: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各成交分项价款的30%。剩余的合同价款根据各分项培训的实际开展情况分别支付,完成各分项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应结果文件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该分项剩余的合同价款。
中标供应商凭经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七、约定事项
1.验收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对2024年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考核评估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考核评估报告中内容与实际有较大不一致或遗漏,有权不支付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不愿签订保密协议或签订后泄漏项目相关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3.如采购人发现项目小组人员业务水平不具备从事本业务的要求、服务质量不高或不听从安排,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直至符合为止,且须按时向采购方汇报进展情况。未按要求实施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合同。
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成交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采购人变更招标采购需求外,服务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等风险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确定成交后价格不予调整。
5.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评标标准
注:
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投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未提供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封面参考格式)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供应商公司简介(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函(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9、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后) (加盖供应商公章);
1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后) (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由各投标供应商按实填写并提供)均为实质性响应,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的内容自行制作)
1、项目技术方案;
2、企业综合实力;
3、为完成本项目供应商认为以及满足本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投标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文件顺序内容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我方承诺按照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承担因迟延履行或工作失误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2、我方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贵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3、我方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若中标,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4、若我方中标,我方投标文件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采购文件存在要求,而本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采购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优先安排本项目的实施,保证按照甲方和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如果成果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消减我方承担的项目经费,我方将放弃以此为理由的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即使我方已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供应商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____ 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___ 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____________ 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采购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如各项商务条款已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则该表只需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未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的,供应商可在此表中承诺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填写):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6: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 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7: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的内容自行制作)
1、项目技术方案;
2、企业综合实力;
3、为完成本项目供应商认为以及满足本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报
价
部
分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如东县工伤预防培训验收评估项目
单位: 元
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A) 报价均应包含所有中标人需交纳的税费。
B)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
C)投标报价为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考核评估服务的人工费、设备费、专家费(如有)、评估报告制作费、耗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D)本报价非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现场报价单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