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九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招标公告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九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招标公告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九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5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甲供物资(燃气热水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线路起自汉口站,利用汉宜铁路17.9公里设线路所后新建线路向西,经汉川、天门、钟祥、京山、荆门、当阳至宜昌,接入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闵家冲线路所,线路全长313.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295.9公里。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行车速度合理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2014)。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燃气热水机组。
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2025年2月至工程结束。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 时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街道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10-11层
联系人:陈钦
电 话:185*****101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2月4日
备注:“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KT-04 | 不锈钢真空燃气热水机组及循环泵(含配套阀门、管道等附件) | 组 | 4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燃气热水机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不锈钢真空燃气热水机组生产商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生产商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由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生产商安装的提供相关承诺说明,非生产商安装的须提供设备安装单位的《B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近5年(2019年12月之后投产)内已投产的铁路、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场所供货业绩(附至少一份投标物资采购合同),以及对应用户单位出具的1年及以上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循环泵、不锈钢双层保温烟囱、反冲洗除污器、烟道防爆装置、管段式超声波热量表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均允许外购。 4.2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人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KT-04 | 不锈钢双层保温烟囱(含烟囱附件) | 项 | 1 | |
KT-04 | 反冲洗除污器 | 台 | 1 | |
KT-04 | 烟道防爆装置 | 个 | 4 | |
KT-04 | 管段式超声波热量表 | 个 | 1 | |
KT-04 | 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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