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通报*******
各有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区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业协会消防分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消防设计、审图质量监督执法,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于今年10月期间开展了有关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31个项目,涵盖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等建设工程,涉及22家设计单位、1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违反强条方面
经过专家组初审、复审等程序确定,发现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设计文件中的错漏,其中涉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问题5项。违反强条的设计单位为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之对应的审图机构为佛山德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广东建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嘉建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疏散楼梯间开口安全距离问题。“领梦智能软体家居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综合楼”J-10-首层平面图①轴、B轴处疏散楼梯间外门M1522与通道外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0.8m,小于1.0m。7轴、A轴处地下室楼梯间门M1222与办公室窗间距0.6m,小于1.0m。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2022第7.1.8条。
2.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领梦智能软体家居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综合楼”XS-04图:一层除大活动室及走道外的小活动室.朝室外开门的3件办公室均为设置喷淋灭火系统,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2022第8.1.9条;GB*****-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第8.3.3条。
3.疏散门数量问题。“明宫会展中心(平东地块)5号楼”建施J03二层平面图:5-6轴、5-8轴的5-A轴、5-E轴位置商业面积大于120平仅有一个疏散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5条。
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问题。“佛山市悦见妈妈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XD-XT、XD-SM图:连锁控制线未采用耐火电缆,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2013第11.2.2条。
5.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问题。“佛山市好大夫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DS-01图,设计说明定义为二级负荷,消防用电设备的备用消防电源(柴发)的供电时间和容量未作要求,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2022第10.1.4条。
(二)检查发现违法一般性设计质量问题
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对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不够重视,检查发现设计单位违反该类非强制性条文共计17处。设计单位出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检查发现设计错漏碰缺39处。
违反强条和其他设计质量问题详见附件1。
三、处理意见
(一)整改回复方面
1.被检查项目的设计单位应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整改后的设计文件须送项目原审图机构复审。相关复审意见应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回复模板应参考附件2。我局对逾期整改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曝光。
2.需要修改完善的设计文件如涉及规划、消防等变更内容的,设计单位应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3.需要设计文件变更的项目,应在佛山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变更手续,以备日后抽查。
(二)诚信扣分方面
我局以下对违反强条以及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行为予以通报曝光,并按现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扣分处理:
1.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设计单位存在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进行设计的行为。
2.广东建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嘉建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审图机构存在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强条的行为。
3.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中轻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10家设计单位存在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设计的行为。
4.广东建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皓天建筑工程咨询(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德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广东华悦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百勤审图有限公司、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嘉建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审图机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本次检查设计单位合计扣取诚信分65分,审图单位合计扣取诚信分100分,具体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和下一步计划
(一)各抽查项目的设计、审图单位应按照我局要求完成整改,并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其他设计、审图单位也应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
(二)各审图机构应加强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审查的,对违反上述非强制性条文,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
(三)我局将继续加强措施严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尤其是装修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同时,加大对各专业错、漏、碰、缺等一般性设计质量问题的检查力度,以促进南海区消防设计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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