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三矿老锅炉房烟囱自爆破拆除工程监理

潘三矿老锅炉房烟囱自爆破拆除工程监理

潘三矿老锅炉房烟囱爆破拆除工程监理

公开比价公告

(PSMK-JL-********-005)

一、比价条件:

1.工程名称:潘三矿老锅炉房烟囱爆破拆除工程监理

2.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3.比价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煤矿

4.合同估算价:约8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潘三矿锅炉房已停用多年,烟囱年久失修,目前烟囱局部结构钢筋已裸露并断裂,对矿井安全生产影响较大,拟对烟囱整体实施拆除,因该工程专业及工艺特殊,技术含量高,现采用比价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监理公司对该工程实施专项监理。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报批报建工作的配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工程交付使用、配合竣工审计、保修阶段服务及至缺陷责任期满时所需监理的全部工作。

(三)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办法:费率竞价

(七)合同方式:监理工程施工合同

三、比价资质及业绩要求:

比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的爆破工程技术证书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房屋建筑维修改造监理服务的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结算相关要求

(一)结算依据:

1.计价依据:合同监理费=施工工程款结算金额x中标监理费费率 。 最终监理费按工程施工结算审定价进行调整(计算方式相同)

2.税金调整:执行安徽省造价增值税一般计税。

(二)结算周期及程序:

结算方式:根据施工单位进度,随施工进度款结算金额每季度末办理监理费用结算手续。

在结算当月20日前办理监理费用中期结算手续,按业主审批的结算监理费及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扣减的违约金后的金额,并在监理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当月底入账,于次月(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按照审批金额的90%支付

每次监理费进度款结算根据施工单位进度结算金额进行计算

当期监理结算金额=当期施工进度款结算金额x中标监理费率

支付方式:1.监理进度费用支付至工程监理费用总价款的80%,发包人不再办理进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且经审计后,办理最终监理结算手续2.最终监理费用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工程资料按要求移交发包人,工程审计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监理费用总价款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监理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无息支付。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00~12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招标平台

比价中标人确定方式:

1.入围方式:截至报名时间结束,若报名企业超过5家,则通过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比价平台从报名企业中随机筛选5家,确定为入围单位,若不足5家全部为入围单位。(若少于3家投标,则该标流标)

2.比价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09:00前通过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比价平台通知入围企业,入围单位携带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09:30至潘三矿综合楼四楼西企管科科会议室递交比价文件(比价文件5套,1套原件4套副本,比价文件制作要求:带有封面、胶装)。

3.评标基准价C:评标基准价C=入围且经评审有效的比价人比价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价C计算比价人的报价偏差率偏差值绝对值最小的为比价中标人(注:1.若有2家单位绝对值最小相同,则系数最优推选为比价中标人;2.若2家及其以上系数相同则重新报填比价系数,则系数最优推选为比价中标人)。

4.(1)本次竞价资料采用纸质方式发放。缴纳资料购买费后到我矿财务科换取由其开具的资料费收据到企业管理科领取。(2)资料售价:竞价资料包括:比价报价函、表格及相关资料等,购买费用人民币200元,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费用由基本账户转账。开标后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所有竞价资料售后不退;费用多交的不退;务必仔细阅读,注意基本帐户转账、金额等信息。

5.基本账户名称: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洞支 1304 0027 0902 7391 668-2230 1001

地址:安徽淮南潘集区潘三矿

郭 工:0554-*******(基本账户转账备注栏注工程名称)

八、联系人:

徐 工:0554-*******

、其他:

1、比价人自行现场踏勘。

2、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切勿报名,否则将根据集团公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3、系统选中的企业,非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不进行施工的,将根据集团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煤矿

附件1

一、比价报价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潘三矿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 的投标综合费率(含税)作为投标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投标有效期 60 天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 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的中标人);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无(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 函 附 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2

监理服务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3

质量

……

合 格

……

……

……

……

……

……

……

……

……

……

……

……

……

……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合同名称)的投标的一切事项,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代理人需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附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代理人社保证明截图证明材料(近3个月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

本页应附银行支付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证明

不接受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资料费。

六 、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正式职工。我方承诺该总监理工程师仅服务于本项目。若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并经核实,中标后于签订合同前完成更换(从原项目退出,调整到本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为违约,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如有)。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监理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七、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

注:投标报价说明

1.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报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费率不变。

2.投标人按照取费标准(详见附件:取费标准),自监理费率下浮率,报价方式为:取费标准×(XXX) %。

3.招标控制价(费率):本项目商务报价参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应专业取费标准统一报价(注:建筑、安装、装修等采用统一报价)。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取费标准×3%。超出3%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爆破拆除工程 锅炉房 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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