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轮上电动绞车发生爆裂的事故原因鉴定

关于某轮上电动绞车发生爆裂的事故原因鉴定

武汉海事法院选择鉴定机构公告

(2024)鄂72法鉴字087号

我院受理的原告湖北省团风县实发打捞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深港商贸有限公司、兴化市伯平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一案,需对“鄂黄冈工程1777”轮上系泊绞车在《“鄂黄冈工程1777”吊重试验服务合同》项下的吊重试验过程中电动绞车发生爆裂的事故原因进行鉴定。

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我院将在报名机构中随机选择鉴定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全国范围内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报名。

2.熟悉相关船用产品及其他相关机电设备工作原理、操作使用规范等。

3.曾受理与船舶或船用设备相关项目的司法委托鉴定事宜,并出具了专业意见(以司法鉴定委托书和专业意见结论为准)。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的鉴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页面上“我要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

四、摇号及其他特别说明

1.我院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01分后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请已报名的鉴定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或到我院监督摇号过程,不再另行通知。

2.摇号选中的鉴定机构应于摇号结束当日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包括司法鉴定委托书、专业意见、机构资质证明、两名以上鉴定人员执业证明等。

3.摇号选中的鉴定机构不得以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鉴定业务范围或本机构缺乏相关鉴定能力为由,拒绝接受该项委托。接受鉴定委托后,应合理确定鉴定费用,并于收到委托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鉴定报告。

4.不具备报名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仍然坚持报名的,视为扰乱司法委托鉴定工作正常秩序,我院将向相关法院和行业协会等反映情况。

5.截至报名结束无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接受委托,取消本次摇号活动。

6.因案涉相关材料不便公开,具备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自行向我院咨询了解,并承诺不向他人透露案涉相关情况。

五、联系方式

司法技术鉴定室 胡法官 027-********/********

武汉海事法院

2024年12月5日

,兴化市,湖北,团风县,武汉,黄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 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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