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驿洋(CG)招字 YN(2024)08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 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 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满足项目需求的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说明。
3.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
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
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提
供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一)缴纳税收证明: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
(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永胜县交通运输局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交通运输局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本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政府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人为永胜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丽江驿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驿洋(CG)招字 YN(2024)081
2.2 项目名称: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
2.3 采购预算:14 万元
2.4 最高限价:14 万元
2.6 服务内容:完成 G554 公路片角镇达旦河跨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并配合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以及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复核认定文件或行政许
可决定书(如有)(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7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资料提交齐全的情况下,30 日内提交送审稿。(最终以实际
合同签订服务期为准)。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
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满足项目需求的资质;具备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说明。
3.3 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
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
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
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提
供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一)缴纳税收证明: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
(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
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
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在丽江驿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锁路颐养泰和西区 88 栋 302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5.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审验合格后磋商申请单位还需提供以上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现场领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地点:永胜县交通
运输局一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胜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永胜县永北镇凤鸣南路延长线 29 号
联 系 人:王金纬
电 话:135783485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颐养泰和西区 88 栋 302 室
联 系 人: 黄玉棂
电 话: 176871806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