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2025年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RJ-CG-2024-089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2025年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内容:武汉市分公司2025年内部处理服务(含8个分拨中心、4个过渡场地、6个共配中心),包含包快类邮件卸车、扫描、分剔、开拆、封发、异形件及大件处理、装车、总包经转及相关环节信息规范处理等环节,预计外包业务量
*****.1万袋件。
3、采购预算:3134.1万元/年(不含税)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5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及名称 | 服务场地 | 分包内容 | 包预算(万元/年)(不含税) |
包1:汉口北内部处理 | 汉口北集包中心 | 处理甩点快包/出口集包 | 723.6582 |
包2:黄金口内部处理 | 黄金口处理中心 | 处理甩点快包/出口集包/同城互换邮件 | 725.0957 |
包3:南站内部处理 | 南站分拨中心、金家墩 | 处理甩点快包/同城互换邮件 | 600.3261 |
包4:其余分拨中心及过渡场地内部处理 | 洪山光谷分拨中心、东亭分拨中心、江岸分拨中心、青山分拨中心、江夏东湖高新分拨中心、江汉金家墩揽投部、江汉二道棚揽投部、硚口韩家墩揽投部、东西湖径河揽投部 | 处理甩点快包邮件 | 465.3298 |
包5:新城区共配中心内部处理 | 新洲(邾城、阳逻)共配中心、黄陂共配中心、江夏共配中心、蔡甸共配中心、汉南共配中心、走马岭共配中心 | 共配中心内部处理 | 619.6472 |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包。
-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各阶梯单价限价,总价限价为各标包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包号及名称 | 单价(元/袋件)(不含税) |
第一阶梯 | 第二阶梯 | 第三阶梯 |
包1:汉口北内部处理 | 0.1377 | 0.1239 | 0.1102 |
包2:黄金口内部处理 | 0.1386 | 0.1247 | 0.1109 |
包3:南站内部处理 | 0.1478 | 0.1330 | 0.1182 |
包4:其余分拨中心及过渡场地内部处理 | 0.0658 | 0.0592 | 0.0526 |
包5:新城区共配中心内部处理 | 0.1367 | 0.1230 | 0.1094 |
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单价分别按第一阶梯单价的0.9和0.8固定比例逐级下降执行。
6、服务期限:采购结果有效期3年,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两年,合同到期评估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招标人每年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可按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签订后,因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甲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8、本项目特设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2)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业绩:年度或连续12个月以内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包裹快递或邮件类处理中心\区域中心\分拨中心或类似场地的分拣内部处理项目业绩。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9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登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
*****.cn/)进行项目报名。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缴费凭证→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或CA客服电话
**********(周一~周五9:00-17:00)。
-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请将招标文件文件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购买截止时间已过,投标人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银行信息:开 户 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茂支行
账 号:
565*****4168
行 号:
****** 汇款要求:标书费须公对公转账,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
*****.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资本大厦3号楼8楼801室(2号会议室)。如需邮寄,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资本大厦3号楼8楼801室,收件人:张清,联系电话:
177*****068,投标人在快递显示“已签收”后,请与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签收情况),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因寄错地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公司将拒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1、开标地点: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
*****.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准备电脑及CA,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七、信息发布媒介 1、“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
*****.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http:///)
5、“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hrjgc.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联系人:张清、裴彧燊、李创、梅莹
联系电话:
177*****068、027-
******** 邮箱:
**********@qq.com">
**********@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