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所、武警营房-临时电拆除工程第2次-报名中
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所、武警营房-临时电拆除工程第2次-报名中
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对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临时电设施进行拆除并存放至项目指定地点且与拆除临电设施有关的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工程拆除总报价中。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所、武警营房)-临时电拆除工程(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服务周期:1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团结村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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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2-05 19:48:47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11 07:00:00
发布时间:2024-12-05 16:48:47
采购编号:HLJGCYB********Z202*****677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代建)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机构最低要求三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不可兼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询价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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