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载重平板拖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载重平板拖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载重平板拖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20: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1)线下报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 (2)线上报名地址:151*****795@163.com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预算金额 ¥7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韩
项目联系电话 151*****795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助理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陶工010-********
附件:
附件1 采 购 公 告.docx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载重平板拖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线下报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 (2)线上报名地址:151*****795@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15-A12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载重平板拖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载重平板拖车14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必须将所投产品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指定地点(以采购人到货签收时间作为交货时间,不包含验收时间),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线下报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 (2)线上报名地址:151*****795@163.com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15-A12

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载重平板拖车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746.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746.2万元

4.采购需求:载重平板拖车14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必须将所投产品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指定地点(以采购人到货签收时间作为交货时间,不包含验收时间),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1)线下报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盈坤世纪G座902A室 ;

(2)线上报名地址:151*****795@163.com

3.方式:(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线上发送: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1*****795@163.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18191*****131

行 号:304*****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

七、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ccep.gov.cn/xxge/)、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ajy.com/)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室

联系方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 话:151*****7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室            

联系方式:陶工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韩

电 话:  151*****7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森林消防 平板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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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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