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康复医院综合病房楼电动伸缩门门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德市康复医院综合病房楼电动伸缩门门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综合病房楼电动伸缩门门房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康复医院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20: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杜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159*****955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康复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新;180*****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杜梅;0593-*******、159*****955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文件登记表.xlsx |
项目概况
综合病房楼电动伸缩门门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Z[ND]*******
项目名称:综合病房楼电动伸缩门门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53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综合病房楼电动伸缩门门房项目 | 1项 | 建筑业 | 否 | 953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说明 关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说明: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附件1”。 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企业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注: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均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视同有效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应证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室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同转账凭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ndyzzb@1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 中国银行宁德分行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 |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康复医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60号
联系方式:徐新;180*****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联系方式:谢杜梅;0593-*******、15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杜梅
电 话: 0593-*******、15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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