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BHT-2024-13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8 万元,招标人为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项目授权:本项目可接受液氧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液氧生产厂家,
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液氧生产厂家为代理
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1 年以来承接过同类产品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
3.4.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二年(2022 年至 2023 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二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2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缓)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
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13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13 会议室
七、其他
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乐中州
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
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DCZBHT-2024-1323 ;
2.3 采购内容:因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改造新增臭氧系统去除出水 COD 及色度,为确保臭
氧系统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出水达标排放,实现预期的水质净化目标,需定期采购液氧作为臭
氧发生的关键原料,预计每年采购量约 4530 吨,具体参数如下:
液氧技术参数
品名: 液氧
纯度: 99.5%
国标: GB/T3863-2008
2.4 招标范围: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送货期为招标人下达订单后,12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如遇不可抗力,如疫情、极端天气等供应商须自行克服。
2.7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9 质保期:12 个月;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项目授权:本项目可接受液氧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液氧生产厂家,
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液氧生产厂家为代理
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1 年以来承接过同类产品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
3.4.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二年(2022 年至 2023 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二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2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缓)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
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7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2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点 30 分至 17 点 30 分,通过现场或邮
寄的方式领取纸质采购文件。现场领取的,请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02 室领取;邮寄方式获取的,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hndczbyb@163.com,
审核资料齐全后进行邮寄。
4.2 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
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
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
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13 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
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艾少霞
联系电话:0393-6389588
联系地址:濮阳市南乐县睢庄村南 200 米路西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永利、王领弟、孙霖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02 室
2024 年 12 月 0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乐中州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南乐县睢庄村南 200 米路西
联 系 人:艾少霞
电 话:0393-63895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1202
联 系 人: 杨永利、王领弟、孙霖
电 话: 0371-655859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