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21: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小冯/张工 联系电话:0595-******** |
项目概况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B*******
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 控制价(元) | 小计(元) | 合同包控制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 |
一 | 1-1 | 诉讼、技术档案数字化 | 0.3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1-2 | 文书档案数字化 | |||||||
1-3 | 会计档案数字化 | |||||||
1-4 | 其他检察资料数字化(转隶留存) | |||||||
1-5 | 文书档案整理 | 700件 | 4.5 | 3150 | ||||
1-6 | 光盘档案整理和数字化 | 500张 | 4 | 2000 | ||||
1-7 | 照片档案数字化 | 800张 | 10 | 8000 | ||||
1-8 | 人事档案资料数字化(传统组卷) | 200卷 | 70 | |||||
1-9 | 档案入库检查 | 1项 | 6000 | 6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须在县级(含)以上档案局备案并具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二)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磋商供应商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小冯/张工 联系电话: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冯
电 话: 0595-********
标签: 档案数字化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